立即捐款

許智峯事件

許智峯事件

許智峯事件經過數日發酵,大家透過不同渠道應已獲得更多的資訉。當我們容許時間和空間去沉澱,再重新思考整個事件,許智峯確實魯莽及犯上錯誤,這是毋庸置疑的。但我們亦必須反思幾個更基本的問題。

1)許干預者為禁毒處的行政官(EO),她當天是否有公務在身而出現於立法會呢?如否,為何會有EO出現在立法會監察議員呢?他們的職能是什麼?這與他們的實際工作有什麼關連呢?政府究竟安插了幾多「此類」公務員在立法會內呢?我們絕不是要合理化許的行為,但政府是否侵犯議員的私穩,甚或在不知情的程況下為議員製造壓力,甚或潛在抑壓而令低EQ議員失控呢?

2)建制派大舉出擊,投訴事件嚴重,誓要DQ許。但對比於周浩鼎,將梁振英的指示變為自己的意見提交議會,涉欺騙議員(公職人員)和誤導公眾;何君堯,虛報執業資格,涉選舉失實陳述;集會發表殺無赦論,涉觸犯《公安條例》;表決高球場發展議案時,漏報家族成員相關利益,投票也不避席;葛佩帆,選舉時報稱擁有博士學位,然而該大學根本未被當地教育部門認可;柯創盛,選舉時報稱擁有碩士學位,然而該大學沒有其入學紀錄( 註:原文輯錄自 Tam Daniel )。請問究竟那一位議員的過失更嚴重呢?究竟立法會的緩急先後次序在哪裏?這是否建制派經常投訴將事件政治化的最佳示範呢?

3)梁君彥作為立法會主席,理應保持中立。但他在未完成調查前,已聯同建制派議員準備彈劾議程;但他從未對以上第二項犯上更嚴重過失的議員作出批評,遑論彈劾。這是否公平公正呢?

4)建制派有不同的政治取向及目的,這是大家都明白及接受的。但現時他們在任何有可以「偷雞」機會的情況下,都要小事化大,嘗試DQ民選議員。DQ這壞先例一開下,以後就變成對立法會的魔咒。

5)泛民是一個廣闊的政治光譜。但就今次事件,部份泛民人士的言論及批評,比建制派有過之而無不及,已超越愛之深、責之切的程度。泛民在議會內是少數派已是不爭的事實,根本沒有籌碼內哄。泛民在大議題的團結性一直在支持者心中成為詬病,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讓一眾泛民人士反思以後對政治事件的警覺性,及對問題應採取的態度。一盤散沙根本不能為香港社會及市民爭取任何進步。

圖片來源:立場新聞

思言財雋 Financier Conscience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