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民主派不應輕言支持預算案

民主派不應輕言支持預算案

財政預算案三讀投票,民主派三人贊成,反對者由去年的廿七人減至十一人。對於一份評分極低,畀人由頭鬧到尾的財政預算案,民主派議員的取態令人憂慮。

昨日最後一次預算案發言,我提出了民主派議員對財政預算案的判斷標準。顧名思義,民主派議員的基本任務是和市民一起爭取民主。但爭取民主在公共財政的領域上是什麼意思呢?是不是一位「民主派議員」成功爭取A撥款,他就是成功爭取「公共財政民主化」呢?顯然不是。

香港的公共財政權力被行政當局高度壟斷,所有人,包括立法會都只能「給意見」,聽不聽全由財政司話事,而財政司代表的行政當局則是由小圈子選舉産生,被小圈子的既得利益綁架。這套權力結構是為什麼香港政府即使有四萬億港元儲備,也不搞全民退休保障,還繼續逼香港人做地産商奴隸。有因才有果。

然而,大部分民主派在討論財政預算案時,只談「果」,不談「因」,那就跟保皇派沒有分別。民主派和保皇派的關鍵分別,就是前者極力要維持行政當局對公共財政權力的壟斷,唔要民主化,而後者則要想方法打破壟斷,例如爭取議會有權提高行政當局設定的預算,不應只能提出削減的修正案。

因此,我認為民主派只應在以下兩個狀況出現時,才「考慮」支持預算案:
1)成功爭取民主化:當局願意與立法會分享公共財政權力,譬如容許議員提出增加預算的修正案
2)成功爭取核心財富再分配政策,例如政府答應落實全民退休保障

當(1)和(2)仍然遙不可及,當政府有保皇派支持完全夠票通過預算案,民主派議員是否應該因為個別財政要求得到答允而為政敵「錦上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