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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案】庭裡庭外的盧建民——「幫我睇住香港,好冇?」

【旺角騷亂案】庭裡庭外的盧建民——「幫我睇住香港,好冇?」

(獨媒特約報導)首席陪審員在法庭上宣讀裁決後,四位在審訊期間獲保䆁外出的被告,只剩得三位可以自由地步出犯人欄。

第三被告盧建民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需還柙候判。法官指示第二被告李諾文、第四被告林傲軒和第五被告林倫慶離開犯人欄後,他們逐一跟梁天琦握手。林傲軒和林倫慶更與盧建民流淚相擁。盧建民抱著林倫慶時,激動哭泣,他聲線抖震地跟林倫慶說:「幫我睇住香港,好冇?」

這一幕離別,就只得傳媒席上的記者能夠看到。因為在陪審團宣布裁決前的十多分鐘前,法官指司法機構電子信箱收到一封含陪審團照片的電郵,配上疑似恐嚇意味的一句「還有好多……」,於是下令所有市民不得留在公眾席上旁聽。在大堂看直播的市民,就只能從屏幕畫面裡,模糊地聽到犯人欄傳來的哭泣聲。

盧建民不是叮囑其他被告照顧好自己或是照顧好他的家人,而是叮囑他們「睇住香港」。在庭上作供時,他向陪審團展示他出版過的攝影作品,題材主要是香港各種社運事件和城市面貌。他閒時會登山遠足,沿途執拾市民遺留在山路上的垃圾。關注環境保育的他,在庭上直接表明其實不支持小販在平日擺賣,因為他們所使用的即棄餐具會增加堆填區負荷。可是當見到小販在農曆新年期間被食環署驅趕,他會上前罵執法者不近人情,希望網開一面,讓年紀老邁的小販「過返個肥年」,儘管粗言穢語的方式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他作供沒有刻意收起香港人日常的通俗用語,「嬲嬲豬」、「唔應機」、「毒L」、「屎忽痕」,總會使陪審團和旁聽市民禁不住發笑。

今年一月中旬,此案件開始處理各種審前爭議。有一次,第二被告李諾文遲到了,被法官警告他,若果再遲到,便會被即時取消保䆁。接受審訊的人根本難以抽身工作賺取收入,從星期一到星期五,每日朝十晚五,都要待在法庭裡,加上過海來回車費、中午要留在金鐘的連鎖店食飯,錢只有日復日地流走。(這是其中一個原因使我認同「法律面前窮人含X」)盧建民不忍看到李諾文要白天應訊、晚上兼職,承受因勞累而遲到的風險,便在網上替李諾文發起籌款,幫補他審訊期間的使費。

這50多天的審訊日子裡,大部分的午飯時間,記者都會在大快活見到被告與親友和律師大伙兒一起食飯。食完飯後,盧建民總會一個人替大家把餐盤一個個歸還到回收處。

有一次散庭後,被告們還有事情要留在法院的會議室跟律師商討,記者聽到盧建民跟其他被告說:「我們落去俾啲記者影完先再上返黎啦,人地等緊我地,要收工㗎麻。」才知道他對追拍他的攝影記者有一份體諒。猶記得第一天開庭處理審前爭議,散庭後,記者在法院大樓樓下看到被告和支援者一同用雨傘抵擋幾部大型攝錄機的追拍,場面十分混亂。後來漸漸看到他們沒有再用雨傘遮擋,而是逕自走入法庭大樓,攝影記者有攝影記者拍照。第五被告林倫慶則花樣百出,一時用筆記本、一時用日本風的摺扇遮擋面孔,有時會戴上口罩和墨鏡緩緩步出,有時會迅速狂奔,被記者形容他很「跳脫」。

如今盧建民被陪審團裁定暴動罪成,可能有人認為他「罪有應得」、有人認為他是「暴徒」、林倫慶則回應一句:「無語問蒼天。」法庭審訊也只是歷史的一部分,隨著沒有任何人被裁定「煽惑」,那一晚的旺角警民衝突背景、成因、影響,得以留下可供沉澱與討論的空間,但也不要忘記,歷史也不過是由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所組成的。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