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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地悲劇——旺角行人專用區

公地悲劇——旺角行人專用區

近年我很怕在假期走進旺角行人專用區,那裡嘈吵到不堪。那些打扮惡俗的大媽和大叔,頂多是品味問題。

那些騷首弄姿的惡俗大媽和打償的咸濕伯父互撩,也真的很嘔心。不過我還是尊重咸濕伯父的情慾需要,還有惡俗大媽的生計。雖然我真的覺得很嘔心。

真正的問題是那些音量。因為不同的唱歌跳舞大媽大叔的音響互相干擾,要不被人干擾,就只有鬥大聲,結果就變成了典型的「公地悲劇」(Tragedy of the commons),那是公共資源因自由進用和不受限的要求而被過度使用的現象。例如沒有特定產權的草地被過度放牧、沒有擁有者的海洋被污染、全世界共享的大氣層因為過度碳排放而出現暖化問題等等。

公地悲劇源自於使用的個體會不斷擴大自身可使用的資源,然而資源耗損的代價卻轉嫁所有可使用資源的人。

旺角行人專用區也是如此,我還記得2003年的行人專用區,使用的人是很克制的,不論是中年男人女人、民間團體的講座,還是小清新的音樂文青,佔地和音量也不是現在那麼失控。我最起得曾經引起爭議的,就是好戲量。他們在專用區舖蓋了很大張的膠布,在街頭做表演。相比起今時今日的那些大媽和伯父,實在是小兒科。

後來情況愈來愈惡劣,愈來愈多阿伯band友和大媽盤踞,他們的音量也愈來愈大,而且愈來愈惡。大家可能還有印象,有一次龍小菌和某個大叔Band的衝突。

情況發展到今時今日,那些大叔和大媽的音量已經吵耳到演唱坐會第一排那樣,很難想像住在樓上的人日子如何過。不只樓上難頂,連街舖也受不了他們,例如有化妝品店要架設減噪音屏障。旺角這個公地悲劇,最後就是那些人愈搞愈過份,最後把行人專用區用到臭用到爛,用到超出社會能接受的程度為止。

整個行人專用區都是那些令人嘔心的噪音,那一定是問題。一個城市的景觀和格調,即使幾大愛包容,我們還是能判斷的。世界上有哪個文明城市,會有像旺角行人專用區那樣過份的噪音?如果你告訴我,香港最繁忙的購物區,弄到污煙瘴氣、噪音擾民、淪為大媽伯父尋歡場地,這是沒有問題的話,那就當我是太不包容吧。

寫到這裡,你可能會認為我贊成取消行人專用區。實情是我不贊成。

要處理公地悲劇,不一定要把公地完全關閉。大氣層或者公海最容易出現公地悲劇,是因為沒有人能控制,或者用經濟學者的講法,是產權難以界定。可是旺角行人專用區是有政府管理的,設立專用區的原意是讓市民有一個無車的空間可以逛街或者做一些文娛活動,可是這些活動不可能沒有規範。

要減輕公地悲劇的問題的話,在取消行人專用區之前,政府有沒有採取足夠的行動去規範使用者的行為,尤其是規限噪音污染?沒有的話,一刀切取消行人專用區,是最斬腳趾避沙蟲的做法。用經濟學的說法,雖然噪音製造者產生了負面界外效應,完全取消行人專區,的確是杜絕了界外效應問題,可是同時也剝奪了其他使用者(例如民間團體和沒有擾民的表現者)使用專區的效益,那不一定是對社會最有益的做法。

旺角行人專用區可類比的地方是廟街,廟街的賣唱已有幾十年歷史,為什麼那裡沒有旺角那麼嚴重的問題?那是因為廟街比旺角更有規範,出現噪音問題警察便會到場。旺角行人專用區呢?似乎政府對於那裡的噪音問題視而不見。

除了政府規範之外,公地悲劇還有沒有其他方法解決?有的,例如在行人專區設立表演發牌制度,違規的便取消牌照,不能表演。可是,這也有執行上的問題,例如牌照究竟是抽籤、拍賣,還是有個評審委員會決定?抽籤的話,那很容易出現大包圍,而且多久抽一次也是問題;拍賣的話,那似乎對於哪有錢但有才華的表演者不利;如果是評委會決定的話,會不會變成偏向某種高雅文化或者某一類的團體?

這些問題,其實在建議取消行人專用區之前,是應該來一場大辯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