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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參選,就會滅黨?

不得參選,就會滅黨?

緣起緣滅,諸行無常。

不能參選代表甚麼?一個政黨的衰亡?議會對我們來說是個珍貴的平台,也事實上有重要資源令組織繼續發展生存,但如果一個政治團體因為不能參選,在議會沒有平台而消亡,成員因為不得參選而放棄社會運動,那麼這個政治團體也只不過是政客的聚合場所。

社民連由去年七月至今差不多一年失去議會平台,失去重要資源,而且多名成員被捕被控被囚,是一個沈重的打擊,但這個打擊有否令我們都畏縮了?我又有否因而灰心喪志,連聲討中共的決心也減弱了?在在顯示,都沒有。由我出獄至今,幾乎沒有停下來,反而密鑼緊鼓準備下一場戰事,希望在我第三次入獄前,有凱旋勝利的機會。如果社民連只是一個只為參選的政黨,沒有機會參選就散慢,這肯定是一個沒有前途的組織,如是者,恐怕亦容不下我。

參選權是非常重要,不容剝奪。我本來就打算透過法庭還以正義,取消《區議會條例》及《立法會條例》的不合比例限制,當然,我亦不會寄以厚望,其實亦不會令我即時得到參選權利,但我必須將香港過時落後的法例加以修正。

我必須嚴正指出,社民連在民主派中受壓極大,甚至是最大。前主席、現任主席,副主席及行委成員,皆面對獄牢之災,而且政團議員被DQ,這種趕盡殺絕式的攻擊,並非沒有圖謀純粹法理的爭拗,而是鐵錚錚的政治逼害,大家都有眼可見。你可以說:「你哋太搞事,太唔謹慎!」但我必須嚴正告訴你,在政治檢控下,在選擇性檢控下,「謹慎」一辭難以應用,正如,長毛宣誓多年如此,當天宣誓亦有不少民主派有類似的表現,但結果就只有六位被DQ;又如,這麼多人參與雨傘運動,目前就只有九人(包括在下)被控「公眾妨擾罪」。全部都是有計算的選擇,都是政權有圖謀的攻擊。

其實開眼世界的民主運動,議會的支援只是錦上添花,關鍵始終都是群眾運動,這是我多次利用印度、南非和波蘭的例子說明。而我堅持,香港群眾運動必須以非暴力抗命為基礎,講究組織連結和嚴明紀律。無論是迷信議會,全權交代議士,置身事外,抑或推崇自發行動,盲動冒進,反對組織,兩樣都不是我們應當走的路。但願我們在艱難的日子,仍能走在一起,我們相信眾人的力量,集結力量,才是希望起點。一起走下去,努力埋頭苦幹,別氣餒,且看看中共專制或我們,誰能撐到最後,笑到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