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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待遇改善了,大學老師呢?

中小學待遇改善了,大學老師呢?

政府公佈,中小學教席全面學位化的時間表,讓擁有大學學位及師訓資歷的同工獲得應有的待遇,對於吸引及挽留優秀教育人才是合理的措施,雖然遲了很多年,但總算回歸正途。

可是,在同時間大專界卻的同工卻面臨比中小學同工更嚴峻的處境。在這個學年末,大學接二連三發生教學人員不獲續約、或被逼由全職轉為兼職的事件,而且不少都是大學內資深的教師,教學表現優良。

香港的大學「重研輕教」已不是什麼秘密,教資會的政策要求大學在研究上「交數」也早有同工詳述,在大學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各間大學的管理層便只好把資源都盡量調配到研究方面,以應付教資會兩年一度的「研究評審工作(RAE)」,而且在所謂「國際化」的要求下,多聘外國教授來港做研究。最近就有本地大學的校長遠赴英國,欲以優厚的聘用條件物色名牌大學的教授來港從事研究工作,以爭取提高大學排名。

然而,大學即使有能力籌款,政府也有配對基金,但資源不是無窮無盡的,於是大學便需要縮減現有的資源來騰出空間,結果很多時就向教學人員開刀。

現時,除了教育大學以外,其餘由教資會資助的大學,都沒有明確為教學人員(teaching staff)提供清晰的就業階梯。一般來說大學都以「研究人員」(research staff)為主,「教學人員」為副,而且「教學人員」大部分都沒有「終身制」(tenure)的安排,多以「合約制」聘任,合約年期可短至一年、甚或一個學期,薪酬很多時比起中小學老師的起薪點更低。在大學更普遍存在「流浪講師」,他們在同一學期要在不同的大學兼課,才能勉強獲得足夠的薪酬維持生活。

由於「研究人員」的主要工作是進行各類的學術研究,不能兼顧太多的教學工作,於是「教學人員」便要肩負起大量的前線教學工作。我知道有大學講師一年需要任教十一個科目、涉及八個不同的課程,其工作量之沉重可想而知,但即使他的教學表現如何理想,也要隨時面臨失業的威脅。

大學的使命,除了藉學術研究創建知識以外,同樣重要的是為社會培育人才,故此研究與教學應該得到同樣的重視。要有高質素的教學,就需要優秀的大學教師,因此政府必須設法讓熱心於教學的大學教師可以安心在大學發揮所長。院校自主是重要的,但不能讓大學管理層以此作為藉口,不公平對待、甚至剝削我們的大學教師。

本屆政府的教育新資源,大部分都落在基礎教育方面,中小學教師的待遇也得到一定的改善,但同樣作為教育同工一員的大學教師,似乎不單未能受惠,處境更日益嚴峻。我想合理的做法是政府應分配資源給大學,專項要求大學訂立教學職系(teaching track)架構,明確晉升階梯,讓擅於教學的大學老師可以安心發展教學,與屬於研究職系(research track)的人員有更清晰的分工,真正做到教研並重。

政府坐擁龐大財政盈餘,絕對有承擔能力將教育做得更好,為下一代作裝備,面對未來的挑戰。

(文章刊於《信報財經新聞》,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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