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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同盟集會 兩個72歲的伯伯

星火同盟集會 兩個72歲的伯伯

與梁天琦一同受審、獲陪審團無罪釋放的林倫慶(右)

27/5、31/5
星火同盟:關心不應止於梁天琦
兩個 72 歲的伯伯,一個在內,一個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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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同盟於政總連儂牆集會,呼籲公眾的關心不限於和平抗爭者;不止於梁天琦等領袖。強調路線不同不等於是「鬼」,有共同關懷可無分左右。

梁家傑率先發言,引述梁天琦代表律師蔡維邦的辯辭,兩人同屬「懺悔」的一代,自忖做得未夠,致令下一代有更多犧牲。

「急起直追,為時未晚」,梁說縱不認同其手法,但他們終究是「有理想、肯承擔、願意付出嘅年輕人。」若同懷此心,應該支援所有抗爭者,讓他們不致孤單。

梁亦批評陳婉嫻美化六七暴動,消費傘運和傘後抗爭,須還後者公道。他希望刑期能恰當地反映背景,律政司亦不應窮追猛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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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梁天琦一同受審、獲陪審團無罪釋放的林倫慶,首度公開發言,「相信亦係最後一次」。他回思受審時一度還柙,消沉喪志,振作有賴星火支持。

林又引述另一抗爭者楊逸朗的獄中來信。

在傘運時曾打爆立會玻璃,因而入罪的兩名被告,出獄後復因運毒伏法,刑期遠超前者,青春將葬在囹圄。楊感慨兩人嘗為公義犯禁,乃後卻為私利附惡。首度入獄的打撃,顯然令兩人遭逢鉅變,卻少有人扶持,終至墜入歧途。

林倫慶以過來人之身,形容抗爭者遭受檢控和牢獄,一如進入「修羅之道」。能否安然通過,端視乎身邊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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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年紀最大暴動罪被告陳和祥同樣從大陸來港、同樣 72 歲的李伯伯

香港民族黨陳浩天,引述年紀最大、 72 歲的暴動罪被告陳和祥(Sam)在入獄前與他餞別:「我年紀大,我冇將來,坐監嘅事等我去做,你地喺出面繼續加油,我要燃燒自己最後嘅餘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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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會幾乎都是年輕面孔。但一長者不良於行,挾著拐杖步向帳篷,巨細無遺詢問義工,如何幫助下一代人。

同樣從大陸來港,同樣 72 歲。兩個老人都是時代典型,有著相似的出身,相同的感受,只不過一個失去自由。

李伯伯告訴筆者他的電郵,嵌釀著他去國來港之日,標誌他兩個人生:1966 年 1 月 9 日。

他解釋為何參與集會。「良心過意唔去,好心痛。冇死人點算暴動呀!」

「各處鄉村各處例!而家林鄭為香港咩?年輕人為咩啫?為香港嘛!和平示威又唔得,雨傘運動 79 天都冇用。有思想有政治智慧,都會明白佢地點解會激進。所以良心好過意唔去。」

「所以我盡自己一點點能力,希望能夠喚醒嗰啲詐瞓嘅人、真係瞓左嘅人。」他用上了自己一生,起碼身教了兒女家人。

老人家不免都有教誨年輕人的態度,但李伯伯的指向截然不同。「你要記住,喺香港只要肯勤力,一定能夠搵到兩餐⋯⋯」

「但人生匆匆數十年寒暑,唔能夠止於兩餐,要搵到人生嘅意義。好多大人物生時呼風喚雨,死後都煙消雲散,想終生執政嘅蠢人都係一樣。」

「做人唔可以剩係為左兩餐,要做有意義嘅事,不枉此生。」他反覆提到「不枉此生」四個字。「所以我過嚟集會,至少良心稍稍過得去。」

李伯伯腳步蹣跚,筆者想攙扶但他推辭不就,不住催筆者先走,不用為他留步。他一拐一拐,一步一步,慢慢走孤獨的路。

5 月 31 日,李伯伯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正在聽法官宣布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