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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協拒借大堂 龍濤苑法團被逼垃圾房外開會

房協拒借大堂 龍濤苑法團被逼垃圾房外開會

香港房屋協會所在的龍濤苑,龍濤苑關注組全員當選新一屆管理委員會後,四月底首次會議即遇房協拒絕借用房協辦公室大堂,令管委會被逼於屋苑垃圾房外召開會議。房協代表表示,已依管委會指示清空管理處,法團反駁管理處空間不足,不能容納幾十人,無可奈何才在停車場入口旁邊卸貨區召開會議。

房協過去一直借出位處龍濤苑的區域辦事處地下大堂,予去屆法團管委會召開會議,但房協會前一改慣例,於會議前一星期向新一屆管委會表示,拒絕借出區域辦事處地下大堂作會議地點。管委會委員需趕於法定通知期前最的後一日,臨時在屋苑公用地方,尋找合適會議地點召開會議,終因被逼於停車場出入口旁卸貨區、垃圾房外開會。

管委會副主席梁女士於4月25日會上表示,他們從四月初一直跟房協商議,了解房協能地方以召開會議,但房協及管理處至四月中才口頭表示,不再借出任何地方開會,並提議其到灣仔或銅鑼灣會堂召開管委會,但為方便業主列席會議,仍向房協詢問,會否再考慮借出場地。梁女士引述房協區域經理余太回應指,從今不會再借出任何場地開管委會會議。至會議當日,更發現房協再不供應一直有借出的擴音器予管委會,需由區議員楊雪盈借出手提擴音器。

決議停用房協外判保安服務

另外,會議亦決議停用房協以「非保安公司」身份提供保安服務,服務現時每年涉款180萬元。管理處回應指,屋苑早期乃由外判保安公司提供保安員,但當時管委會認為,房協聘請員工較外判保安員質素更佳,所以轉為由房協判上判提供屋苑保安服務至今。灣仔區議員楊雪盈表示,稱若業主因房協管理而無辦法得知「保安費用」如何分配,亦無法知得「保安費用」的增減是否令前線員工直接得益。同樣列席的「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莊榮輝則表示房協判上判的做法有違反《建築物管理條例》,當中列明超過20萬支出的項目需招標。管委會司庫黃太指,因保安服務金額超過20萬,停用房協判上判提供的保安服務後,亦會按《建築物管理條例》登報招標。

會後兩日,房協突然辭任龍濤苑公契經理人,其後聲明嚴詞「與現屆法團有不同管理概念和運作模式,致雙方產生不少分歧」,只會服務龍濤苑至七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