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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昭之心」的「旺角暴動案」

「司馬昭之心」的「旺角暴動案」

攝:Alex Leung

精心佈局,請君入甕。

事發前,政府一方嚴禁無牌小販擺賣,社運一方早已在深水埗桂林街「撐」小販,兩方立場鮮明。

除非有第三者調停,或以上兩方願意磋商,否則2016農曆新年初一至初二的大衝突難以避免。

又或者當日政府忽發慈悲,宣佈沿用以往准許節日擺攤之例,食環署職工只執行「管理小販」、以保市民安全的任務,社運人士亦同時呼籲「暫停撐小販」行動,兩方休兵,衝突也可以不發生。

不過,上述「或者」只是幻想,而當時劍拔弩張,一方要禁,一方要撐,如何避免衝擊?

沙盤推演,當局决策部門預見「禁止與力撐」對立,即使任何一方不挑釁,「禁」「撐」陣勢亦或擦槍走火。年初一入夜至凌晨後的連串鏡頭,新聞記者把握時機,拍照紀錄,電視播放,報紙刊發,無從掩蓋,關鍵在乎解讀。

果然,「暴亂」「暴動」,官府及建制派大量使用,至於民間社會,較多用「騷亂」「騷動」,亦有互指「暴力」的。

顯而易見,2016「旺角騷亂」必然出現,甚至務須發生,有人就是要警察、食環署、小販和「勇武暴徒」在同一場景對峙,怎能不熱鬧火爆?

「撐小販人士」也應該看得出「司馬昭之心」呀!很有可能,如果真的看到「請君入甕」而仍願意硬碰硬,那是「勇武」到底,「寧為玉碎,不為瓦全」。明智與否,梅天無法定奪!因為,「條氣唔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90年代後的青年,以及1990之前曾經年輕過的人,偽善、美言、高壓等等,令他們透不過氣,從低處看叫「出啖氣」,從高處看叫「伸張公義」!不過,即便想「以法達義」,仍須面對法律。可是,不論陪審團和法官怎樣判,都免不了「藍」「黃」之譏,應有入獄的心理準備,而且平和地完全接受。

法官判辭怎麼說?值得細讀。

「依法判刑」是其精神,至於社會理想與政治背景,或者本文題目之推演,都和量刑關係不大,甚至無關。磚頭、火光、衝擊就是證據!所以,罵彭女士為「狗官」很可能不符事實。

2018五月端午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