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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少年英雄」訪問雜談

回應「少年英雄」訪問雜談

題為編輯所擬。

因為「少年英雄」訪問所捲動的爭議終於稍息,也許是自己理論基拙不好,又或者心靈魄力不如一些朋友強大,所以在爭議最為廣泛而激烈的時候,索性不參與一場過於吃力的論爭。最吃力的莫過於這些爭拗在身邊的群體造成裂痕,好些過往信任的友好,他們的論辯像瘋狂快車,完全失控,一時之間自問應付不來,但又一直覺得需要記錄下些什麼,所以莫嫌我眼界層次低,只想從事件本身的層面去試著做自己的總結。

先回帶一下,這次訪問的三人組合,起源於早前一次關於劉曉波回憶錄的書藉分享活動,香港01的記者表示想將讀書會的班底照搬,並在原先的內容上擴展討論。所以我一直理解訪問是從劉曉波出發,去思想香港社會運動的變遷和發展,評論對象廣含本土派、泛民主派、政府及法庭等等。我想說的是,影片的剪輯安排及風格,本身已經決定了受眾應怎樣理解此一訪問。很多批評者指這是一次乘本土派處於低潮劣勢時,處心趁機噬咬的政治攻擊,我認為這是絕對不正確的,在訪問過程中,我們不只一次狠批傳統民主派視批評司法機構為禁忌,過份保守,更具名指責楊岳橋議員;在鏡頭面前,亦分享了我被代表自己的大律師質疑的故事,自揭面對控罪時的爭扎。對我而言,這是一次既評論他人,也檢討自我的訪問,只可惜不少內容未獲採用,反而營造成對個別抗爭者落井下石的印象。

另一下值得仔細回溯的部分,是有關對歌曲<初一>的討論。我再翻讀一些在面書上看到的批評,很多人採用的講法是「點解作首詞都好似有罪咁」,這些批評者認為我用異常嚴苛,近乎政治審查的極高標準,去「貶抑、欺壓」一首抒情作品及其創作者。「妹妹仔寫首歌都俾幾個冤崩爛臭的直男人集體欺凌」,這是我從其中一則帖文看到的真實語句,先撇開當中的性別維度的問題,如此抨擊真的令我一度懷疑,自己在訪問中,是否真的對一位舊朋友如此冷酷不仁。

我重溫一次所有的訪問影片,發覺間接提及《初一》有兩處,第一次是我正在解釋為何我對青年激進社運中的英雄人物感到悲哀,我說當梁天琦在《地厚天高》如此坦率地表達他對過去的政治信念、策略,對自己人生的路徑產生如此大的質疑和動搖時,「香港四處仍然出現"香港英雄梁天琦"的塗鴉,也有人在判刑後歌頌他」;第二次是當我正要論說我對身邊某些梁天琦支持者的觀察時,黃浩銘加插說「我知道,作曲那些」,但我當時並沒有想要進入這個話題,只是接著說「如果嚴格點說,他們會浪費政治犯所沒有的自由」,影片在這裡剪輯中斷,沒有我緊接的解釋。我首先想強調,其實整個訪問中,我並沒有提到《初一》或「錢詩文」的名字,以我所知在梁判刑後以他為主題所作的歌曲亦不只一首,我只是將「歌頌」視為整個社會氣氛的一部分去討論,甚至沒有援引過《初一》的一句歌詞,去說明我的觀點。很顯然的,我根本無意公開針對該歌曲或詞人,要對他們造成任何壓力,更不明白為什麼這也能算是「咬文嚼字,吹毛求疵」,「將歌詞當成論文」。當然批評者可以爭議到底這些歌曲能不能算是政治英雄文化的一部分,可以指出我的分析判斷有誤,但僅憑訪問中的兩句話,就把我們認定並描繪成「批鬥」錢詩文,實在離事實太遠。

先補充一個容易惹人誤會的地方,我批評「浪費政治犯所沒有的自由」的對象並非針對《初一》創作者,亦不是指創作歌曲這個行為本身。影片的剪接,令到論述錯置及不完整,文字版則相對完善,該處寫「不思考及了解他心中的擔憂及思想轉變(的支持者)」等同「浪費政治犯所沒有的自由」。為什麼我這樣說呢?從我自己坐牢的經歷出發,其中最令一個在囚抗爭者難受的,就是無法對社會現狀發出直接的一家之言,即使在獄中有任何發想或思維上的突破,亦無法即時用於實踐和參與。假如行動自如的在外的支持者,他們的政治參與、公共生活仍然圍繞著領袖偶像,需求著一個讓他們投射失落悲懷,或注資作希望的對象,但卻疏遠社會行動,排斥組織,我相信在獄中的義士也會大感可惜。「同情」與「同意」,最重要的還是「同行」,我的用意特別是指思想上的同行,梁天琦作為本土派最為重要的核心人物,他走過了一段關鍵的調整轉向的路途,但卻鮮少見到來自本土主義陣營對此的回應,我批評的用語雖重,卻是衷心希望梁天琦擁有更多知性上的同行者。 對此其實自己也有反思過,我確實不應該用我個人而偏狹的觀察,作為公開談論社會問題的根據,而立身於一個被無力感籠罩的時代,怎樣體現思考與行動,確實應該以更寬闊包容的眼光去看待,很抱歉「浪費政治犯所沒有的自由」一語造成誤會,但我堅持的是對自己多一分要求,理性很重要,但不是躲避情感的地方,反之亦然,民主運動必需在反思中成長,否則只能重覆上一輩的虧欠內疚。

上接有關《初一》的話題。我不想將這個話題裡的立場二元化,但大概也可以這樣形容,一些挺《初一》的朋友,態度相當正面地提醒,在如斯惡劣、黯淡無光的時勢,不論是多微少的付出,就例如作一首歌,都值得欣嘗,不應被苛索更多。有的人也引用羅冠聰早前的帖文,「at least we care」。這樣的態度,我當然百分之百的同意,不管付出的形式如何,都值得被尊重,就好像在佔領區時,哪怕是送一支水一包零食的市民,都應當感謝,但放諸這次的話題,卻有點捉錯用神,因為議論的核心,從來都不是說只作曲「貢獻不夠」,而是歌曲的內容和它所代表的一些政治文化現象。但不論如何,我倒是很高興不少人願意為歌唱和文藝辯護,甚至有人說。任何有助香港人鞏固著自己對運動的信心意志的事,都值得得鼓勵。因為就在不遠的幾年前,在抗爭運動現場,歌唱幾乎變成被禁事項,又例如在佔區馬路上打球、在警察防線前念詩等等,都是被人恥笑辱罵。我希望今時今日為歌唱說話的人,不只是為了梁天琦,而能將見解貫徹。

暫時就此打住,事件引申的討論繁多,寫到這裡,也僅是做了一些事實和基本想法的澄清。隨著事件的議論擴散,畫面、言詞的選取,已經為事件立下定見,最可怕的是好些人為事件佈置上權力的標籤,為辯論雙方先豎起「大男人/少女」與「政治領袖/大學生」的對立旗幟。有些評論者說這是我們在運用文化資本和社會資本差異,去欺負一個「後輩」。讀了也只能尷尬的笑笑,網絡時代,真正的資本差異,是瀏覽量、點擊率(主席的職稱之類真的是不入流了),抓到網上社群的語言脈搏,方可通行,而理性辯論往往真是異音,所以也感謝在這個論爭裡持不同意見,但仍不會失態,堅持對話的人。

配圖就只是沒特別意思的配圖,五味紛雜的一次討論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