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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遊行】民間草擬《動物福利法》 促政府正式立法

【七一遊行】民間草擬《動物福利法》 促政府正式立法

(獨媒特約報導)「動物友善政策關注小組」等多個民間團體,在今年初自行擬定《香港動物福利法》,昨日七一遊行亦有設立街站,籲市民支找,並促政府就此具體立法。

由民間團體草擬的《香港動物福利法》,分為五個範疇,內容已交予立法會議員:

寵物:包括飼主慬慎責任、寵物店及寵物美容慬慎責任託管、禁止去貓爪及動物割聲帶手術、修改《狂犬病條例》及《貓狗條例》、社區發展的動物終老規劃、寵物植入晶片、廣義人道毁滅限制、競賽馬匹被人道毀滅限制、禁止售賣摺耳貓、曼基貓、售賣及繁育規管儘早普及於貓隻、齧齒目等。

生態維護:包括放生管制、管制動物公園圈養等。

司法:包括由現時最高刑罰3年提高至7年、終身禁養動物、精神創傷可列為虐畜、舉證責任轉移向被告、《香港野生動物保護條例》需提高刑罰等。

交通:包括交通應顧動物安全責任。

綜合:包括禁止馬戲團表演、農場動物福利等。

「動物友善政策關注小組」創會主席二元指,今次是事隔四年各動保團體再設立街站。二元指上次2014年,漁護署拒就《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作修改,他們在當年七一收集近二萬人簽名,成功推動當局修例。二元認為七一擺放街站成效甚大。

二元指,動保團體本年的訴求十分卑微,便是期望政府落實《動物福利法》。他指動保團體很難監察和規管商業機構對待動物的行為,例如海洋公園和馬會等。二元即,即使這些機構對待動物的行為不符國際標準,動保團體也無力阻止。二元又以早前有狗主扔銀孤犬落街致死一事,事主最終僅被判4個月醫院令。二元認為現時殘酷對待動物的刑罰,最高刑罰入獄三年是太低,認為應提高至七年,並設有終生禁養動物的限制。

動保團體希望落實立法,保護香港不同的動物,二元期望政府盡快就立法制定時間表。二元又指,今年的街站屬小型,若政府未能回應動保團體訴求,明年必定會設立更大的街站。

遊行人士 Osman 帶同狗隻 Rambo 參與遊行,他指社會應是強者保護弱者,動物需要人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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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天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