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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義聯合陣線共同宣言:大量增建公屋居屋 土地房屋公義分配

土地公義聯合陣線共同宣言:大量增建公屋居屋 土地房屋公義分配

政府委託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下稱土供組)開展的「土地大辯論」,於4月26日開始為期五個月的諮詢, 小組提出未來開發土地的18個選項建議,邀請市民表達意見。

香港土地房屋問題叢生,市民大多面對住屋難問題,多年來的土地分配失衡、重富輕貧、發展主義掛帥,才是今天房屋問題的核心原因。政府推動置業為主導的私人市場,缺乏管制私人租務市場,迫使市民做樓奴,租客就深受加租和迫遷之苦。由殖民歷史而留下的私人遊樂場土地,佔用市區及新界大片土地,許多都成為權貴玩樂場所。政府又容許業主囤積土地和物業,縱容他們囤積居奇,待價而沽。80年代初「生發案」令今天新界土地欠缺規劃,亂象叢生。以上問題,反映了政府及土供組只一直強調土地供應不足,並不能回應土地核心問題,我們認為,土地資源分配問題更值得關注。

我們相信,民主規劃、城鄉共生、保護香港珍貴郊野和海洋、增建公屋、保障租客、建立置業和租務平等的市場,才是香港土地發展的願景。要達到目標,政府應該收回地產商囤積土地及粉嶺高爾夫球場,運用港鐵上蓋及市建局土地,大量興建公營房屋(公屋及居屋)及院舍設施,亦應透過減少賣地、收回閒置軍營及丁屋截龍等方法增加土地供應,以及打擊房屋囤積炒賣、管制租金、設物業空置稅,以解基層住屋困難。

問題及建議分析如下︰

1. 檢討「私人遊樂場」條例 收回粉嶺高球場

政府多年分配用地重富輕貧,「私人遊樂場」用地成為富豪樂園,粉嶺高爾夫球場只有2,600名會員,會籍1,700萬,一般市民難以享用,但卻以一千元地價佔用172公頃。事實上,粉嶺高球場屬於政府土地,不涉及收回私人土地的爭議,172公頃亦能建逾數萬公屋單位,應盡快收回。

2. 港鐵上蓋建公屋居屋

政府為補貼鐵路發展,將鐵路沿線上蓋的物業發展權批予港鐵公司,結果近年促使港鐵上蓋的土地,都與地產商合作發展私樓項目,推出的項目呎價高昂,並非基層市民可以負擔。我們認為,「鐵路帶動發展」的規劃模式並非必然,彩虹、黃大仙、樂富等港鐵站附近都是公屋邨,這都是鐵路為普羅大市民服務的例子。

港鐵公司盈利豐厚,加上上蓋及附近土地佔地不少,以小蠔灣車廠用地為例,已估計最少可建14,000個住宅單位,理應用作興建公營房屋。有指港鐵上蓋地皮應作私樓發展賺取利潤,但過往受惠的是發展商多於社會大眾,以地皮建公屋居屋,將有更多市民受惠,政府更應研究恆常化政策,規定未來港鐵上蓋必須興建一定比例的公營房屋。

3. 市區重建地建公屋居屋

政府經常強調市區缺地,然而,市建局卻一直於市區收地,並全數與發展商合作興建私樓,結果一方面減少基層市區住屋選擇,重建後的單位更變成市區豪宅。我們認為,市建局應將地皮作公營房屋用途,並為受重建影響居民提供原區無縫安置,大幅提高賠償。

事實上,以觀塘市中心項目為例,土地面積足建逾5000公屋單位,而現時市建局有逾二三百億盈餘,不賣地予地產商也可應付收地支出,即使日後財政緊絀亦可由政府撥款支持。市建土地公營化亦應成為恆常化政策,以解市區公屋不足問題。

4. 閒置軍營

土供組多番強調諮詢沒有前設,諮詢文件卻遺漏了閒置軍事用地的選項。現時香港有19處軍事用地佔地約2,700公頃,香港駐軍人均面積達27,000平方呎,相較澳門駐軍每人平均佔用657平方呎高達44倍,軍營土地為有閒空間,政府應研究收回部份軍營及靶場用地,作住宅發展用途。

5. 騰出賣地表土地

未來五年,公屋及居屋每年只有12,000個及5,000個單位,即是十年目標中的首八年,政府只能提供14.4萬個公屋及居屋單位,公屋及居屋落後近40,000個及27,000個單位,與目標相差四成。另一方面,未來五年的私樓預計落成量為10萬個單位,連同前三年落成的44,000個單位,合共有144,000個單位,與同期公屋居屋落成量相若,不符政府公私營房屋比例六比四、公營房屋多於私人單位的指標。

政府每年賣出大量土地予地產商,而地產商所興建的樓房卻是一般市民未能負擔的。過去5年,政府每年平均賣出30公頃住宅用地,面積足以興建近3萬個公營房屋單位。而同一面積的土地,能夠興建公屋居屋的單位數目比私營房屋多,而且租金及價值能夠控制,更符合公眾利益。在現時政府財政充足的情況下,政府理應立即減少賣地,用作興建公營房屋,並調整土地的公私比例至8︰2或以上,以解大眾市民住屋之苦。

6. 重新規劃新界土地,禁止囤地,推動城鄉共生

政府對新界鄉郊土地規劃和執法一直忽略保護環境,縱容地産商和新界原居民地主囤積過千公頃農地和將農地「棕地化」,淪為高污染的露天貨倉地帶。政府過去選定開發地點時只問誰有勢力,偏向弱勢非原居村落和環境敏感地帶開刀,欺善怕惡。

我們認為,鄉郊環境是留給下一代的寶貴資源,必須制訂完整的永續環境規劃,阻止進一步破壞,繼而復興鄉村,發展農業。因此,我們反對以公私合營模式發展新界農地,反之,政府應先修補法例漏洞,防止棕土擴張,在此條件下以「先棕後綠」為凌駕性原則,優先發展新界棕土(例如各式劏車場、廢料場及倉庫),並盡量安置值得保留的行業。

另外,新界丁屋政策由1972年演變至今,已經偏離政策原意,違法「套丁」情況氾濫,市民怨聲載道,政府必須盡快檢討。

總括而言,我們一眾民間團體,要求政府推行以下政策及措施,大量興建公營房屋、院舍及不同的社區配套設施,包括︰

  • 收回粉嶺高爾夫球會土地
  • 運用港鐵上蓋空間及附近土地
  • 市區重建回收的土地
  • 使用閒置軍營土地
  • 運用遭破壞而難以復原為農業的新界土地
  • 減少賣地並騰出賣地表上的土地
  • 增加興公營房屋比例,單位數目至不少於公私8︰2之比
  • 運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地產商的囤地

除土地供應分配問題,政府亦應同時推行以下房屋政策,紓援基層住屋問題,包括︰

1.加強管制私樓市場,如設資產增值稅、累進差餉及物業空置稅,壓抑囤積炒賣;
2.推行租務管制,控制租金升幅及保障租客租住權;
3. 進行全港土地普查,建立公眾可免費查閱的土地資料庫;
4. 列明GIC土地中之分類面積,例如社會福利、院舍,相關規劃必須滿足普羅市民之實際需要;
5. 修訂現行居屋轉售模式,應限制推出私人市場,以防炒賣資助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