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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積實力對抗威權化

累積實力對抗威權化

香港已經進入了黨禁年代。

近日,警方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由,引用《社團條例》,向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建議禁止提倡港獨的香港民族黨的運作。這件事不單止是打擊港獨派,而是打擊整個民主派,因為參考DQ立法會議員風波的經驗,政府打擊完港獨派、本土派之後,便會乘勢追打自決派和傳統泛民。因此,整個民主派都要出來反抗今次事件。

林鄭政府不用等到《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完成,就已經找到一直埋藏在云云法例裡頭的多把「寶劍」,發揮廿三條之效。政府只要有權用盡,把法津和法庭當作工具,就可以封殺所有反對派。例如,選舉主任引用《立法會條例》和《選舉管理委員會(提名顧問委員會(立法會))規例》,「DQ」立法會參選人,禁止反對派踏足議會;警方引用專門對付黑社會的《公安條例》,檢控社運人士,將反對派送進監獄;保安局局長引用《社團條例》,禁止反對派政團運作、禁止任何人捐款給他們。

明顯地,我們正在面對的是一個威權化的大趨勢。但很可惜,現時民主派在建制內外都缺乏足夠實力和籌碼,面對著這個好像寒風一樣的威權化大趨勢,我們似乎無力正面反抗,只能夠想辦法捱過寒冬。而在捱過寒冬之前,我們難免會有所損傷。

現時,香港失業率偏低,經濟環境穩定,根據政府在今年6月19日公布的最新數字,今年3月至5月的失業率為2.8%,是1997年以來最低。儘管香港的財富分配不均、樓價租金昂貴,但「飯碗」穩定的確削弱了市民的反抗意欲,單靠政治議題難以動員大批群眾。再者,參加街頭抗爭的成本越來越高,施壓力度較大的公民抗命在短期內難以再出現。

從DQ立法會議員的事件可見,中共的策略是「溫水煮蛙」和「統戰分化」(港獨、本土和激進泛民是主要敵人,溫和泛民是次要敵人),政府打擊反對派是有一個先後次序:港獨派、本土派、自決派、傳統泛民。中共是慢慢落刀的,不會蠢到突然之間就去到取締傳統泛民,所以民主派仍然有時間累積實力和籌碼。一方面,中共打擊港獨、本土、自決,民主派未必可以阻止到,但同時間,民主派要開拓新的陣地,加速累積實力和籌碼,收復失地。

未來的抗威權運動,必須要更謹慎和有智慧,稍有差池,就會給予政府藉口加速打壓民主派,同時民主派又得不到主流民意的同情。對抗當下的威權化趨勢,首要目標是累積實力和籌碼,即是「鬥長命」,等待合適時候才出擊。如果支持民主運動、反威權的民意是「流體」,我們就要把它變成「固體」,成為長期、積極的民主力量,在建制內外向政府施壓,例如建立更多監察政府的公民組織,在區議會、立法會和特首選委會贏得更多議席。

18個區議會每年可以運用大約8億元公帑,包括3.4億元「地區小型工程計劃」和4.6億元「社區參與計劃」。當民主派贏得過半議席,便有權決定如何使用這筆公帑,例如成立地區媒體,監察政府,抗衡染紅的主流媒體;資助公民社會組織,在區內進行民主教育抗衡染紅教育、進行居民組織工作爭取公義,甚至資助一些聘請政犯囚工作的社企。

不用修改法例,當民主派獲得過半數議席,便可以提高召開會議的頻密程度,讓區議員有更多機會質詢官員、向政府施壓,討論更多社會政策和政治議題,增加影響力。

只要民主派支持者團結一致,便能夠絕處逢生,讓民主運動看到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