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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案】女村長畢慧芬被控兩項暴動罪  押後至9月再訊

【旺角騷亂案】女村長畢慧芬被控兩項暴動罪  押後至9月再訊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年初一至二的旺角騷亂,外號「佔旺女村長」的畢慧芬被控兩項暴動罪名。案件轉至區域法院處理,今日下午就其控罪領取回答。

畢慧芬今日沒有律師代表,她開庭後向法官胡雅文表示需要申請法律援助,但最近因入院而未能抽空處理申請事宜。胡官准許押後案件至9月11日再聽取回答,期間畢需處理法援事宜。

畢慧芬一度向胡官提出取消宵禁令,並解釋哥哥剛結婚及有嬰兒誕生,需要更長時間工作以賺取更多收入。惟胡官指畢現時未能提供任何深宵工作的證明,因此暫時不會考慮更改保釋條件。她指,若畢日後準備好工作證明,可以隨時到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

在散庭後,畢慧芬於法院大樓外高喊「我要真普選」、「還我法律公義」。

控罪指畢慧芬於2016年2月9日(年初二)於旺角西洋菜南街與豉油街交界,及豉油街近彌敦道交界參與暴動。法庭早前頒下宵禁令,規定她必須在晚上11時至早上6時留在報稱住址。畢當時亦有提出反對,但因未能提供通宵工作證明而遭駁回。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