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吳希文:別再擺長者上枱 借勢開發郊野

吳希文:別再擺長者上枱 借勢開發郊野

文: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

支持開發郊野公園的人士,當中包括政府以及土地專責小組內的成員,除了經常會提及劏房戶,也會以長者的苦況為由,指有急切需要釋放郊野公園土地,然後在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土供組)的諮詢文件,你會發現十八個選項當中,只有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地帶及其兩個試點有列明建議的土地用途,即公營房屋及安老院舍,你反對發展郊野公園,好像就奪去長者們居家安老,改善社區照顧服務的機會。政府以至土供組不斷強調討論無前設,然而這種特殊的討論設定,就是一種有前設的討論,只旨在製造社會矛盾,掩飾其背後土地分配不均、規劃失誤等問題。

期望大家再一次小心閱讀諮詢文件,「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地帶兩個試點」以及「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地帶其他地點」兩個選項,分別被視作中長期及概念性建議,換言之這兩項土地選項,從來都不能作為解決短期房屋問題的方法,文件也明確指出郊野公園「可作長期提供土地」,有人要繼續把現時逼在眉睫的房屋問題歸咎於無法釋放郊野公園用地,解決燃眉之急的話,這是不設實際,把保育及發展放在對立面。

郊野公園 無助燃眉之急

短期房屋問題無必要,那麼中長期呢?整場「土地大辯論」去到今時今日其中一個比較「成功」打入大家腦海的概念,應該是把一千二百公頃視為土地短缺量的指標,當各方人士就按這個前設去營造房屋短缺的逼切性時,過程中公眾或容易忽略未來三十年內房屋用地短缺量,其實就只有二百三十公頃,據民間團體估算,現時有七百多公頃的棕地、分別各佔二百多公頃的臨時政府用地及短期租約地未加以善用規劃,帳面上這些土地已足夠應付未來房屋需求,貿然去向郊野公園開刀,卻沒有處理這些浪費了的土地資源,並不合理。

政府過往進行詳細規劃時,往往都會參考《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標準》),釐定各類土地用途,配合發展、社區設施等需求,然而,《標準》沒有為安老院舍、長者地區中心等設施加入按人口數目釐定的規劃比率,正面一點的說法就是提供「足夠彈性」,實際一點的說法即是長者院舍及社區照顧服務一直沒有詳細長遠的規劃,公營院舍及居家安老服務不足,不是環保團體不體恤長者疾苦,不斷反對發展郊野公園令計畫落空,問題的根源,一直源於政府。

安老問題 須改革規劃標準

去年由安老事務委員會發表的《安老服務計畫方案》,提及了多個建議方案,當中包括應重新在《標準》加入以人口為基礎的安老服務的規劃比率,規劃比率應定期檢討(如每五年一次),有關建議卻仍然在討論中。政府需要處理的,是盡快將建議納入《標準》,清晰解說估算方法,合理評估相關設施及宿位的數量,再得出短中長期的土地需求,並非每日不斷洗腦式的叫公眾思考,是否應該將郊野公園邊陲地帶用作老人院、公屋等公營用途。

○七年,世界衞生組織提倡「全球老年友好城市」(Global Age-friendly Cities),根據全國二十二個國家共三十三個城市進行的調查,針對老年友好城市建議一系列規劃指標,當中強調擁有大面積的綠地是作為老年友好城市的條件之一,建議必須有安全、良好的綠化帶,當中應提供涼亭、洗手間、休息用的座椅。這些功能,正是郊野公園一直提供的東西,特別是貼近市區邊緣的郊野公園,不少也是老友記的後花園,可達度與一般市區公園或地區休憩空間無異,不能輕言取締。

「土地大辯論」從第一天起,保育與發展的矛盾已不斷加劇,長者無屋住、老無所養的慘況都被擺上枱,用作部分人士成為開發土地的籌碼,餘下兩個月的「土地大辯論」應積極參與,公眾不應再被利用關愛長者的同情心,模糊對房屋及安老問題的焦點,借勢合理化任何開發郊野公園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