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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的意義

旅行的意義

今早讀報,得知網上最近在流傳一個「中國旅遊黑名單」,臚列出中國境內50處的「中伏」地點或事項,例如不要買九寨溝的犛牛肉、不要單獨去海南旅遊、不要在井岡山為「老區 建設」捐款,等等,而一如我(們)所料,港澳都榜上有名,分別是不要隨導遊在香港買名表和珠寶、不要投大錢在澳門賭博。

名單上的50個地方,我不是全部到過,所以似乎沒有資格去論斷其批評是否中肯;但我在意的卻是另一件事:旅行時究竟要做甚麼事?

我覺得,這黑名單之所以會用「不要」來確立內容,意味著我們早有前設,覺得到某個地方時一定要做某些事。那問題就是,「這些事」是怎樣得來的? 為甚麼「這些事」就一定是要做的事?

記得以前拜讀劉細良先生的作品《帶著偏見去旅行》,裏面談到媒體發展令一段旅程的「興奮期」大大縮短,其中一個例子是從前的人去旅行,在景點前拍完照片要回到原居地後才沖印、與朋友分享,令旅遊的趣味能延續,然而,當網絡興起,分享的動作就在上載的一刻完成,興奮的週期縮短。但其實我認為,影響不只「事後」。

到訪一個陌生國度前,需要花一定的時間認識這個即將到訪的地方,再按照自己的喜好來規劃行程,所以,對於旅遊的興奮,由訂購機/船票開始,規劃行程的一刻延續,到真正腳踏那片土地時就是高潮;但這一切在今天都似乎都變得難以接受——因為我們有雞精旅行書,能夠替你用最短的時間砌好行程,更有甚者,在流行的專頁中留下一句「我要行程」,一份齊備「必到」景點的行程就乖乖送到你的帳戶。當一切都可以如此速食和方便,誰還有耐性坐下來,按喜好和口味定行程?

資訊的泛濫和碎片化,直接間接地將我們對旅行的想像力都葬送。

只是我們不知道,雞精書和「我要行程」背後的,其實是分飾著資訊提供者和廣告代理的商人,那就是說,你寄望這些行程能完全滿足你心意,其實跟指望麥當勞出品的漢堡包跟兰廣告相片的沒有兩樣。這不只是緣木求魚,更是「想得太多」。

最近有兩個朋友分別向我查詢澳門的特別景點和美食,在對談之間,我不但感到對方對小城的好奇與熱情,也覺察到自己能藉着這些機會重新認識這個我自以為相當了解的地方,甚至有一種「以旅行的眼光再看熟悉地」的感覺。

我覺得,這種發現、認識和體會,其實才是旅行的真正意義;也許我們是時候放下「我要行程」,重新拾起從前的旅行趣味,只有這樣,才是真正避開「伏」的最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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