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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街是卸責 表演要規劃

殺街是卸責 表演要規劃

文:油尖旺區議員余德寶、街頭表演關注組召集人陳穎嵐

8月4日,旺角行人專用區正式結束,可是街頭表演並沒有因此而消失,反而令一眾原在旺角的表演者遷移到尖沙嘴及銅鑼灣等地區表演。可見,殺街並沒有解決到表演者所衍生的噪音及阻街的問題,而是將問題禍及其他地區。

禍延尖嘴 問題未解

就現時尖沙嘴碼頭外街頭表演的狀況,我們近日已收到超過10宗有關其噪音及阻街的投訴,投訴主要是來自途人和表演者。而本身只能容納4至5檔的表演位置,因旺角殺街後而增至10檔或以上,導致噪音和阻街問題有增無減,甚至出現表演者之間的衝突,情況的確令人擔心會繼續惡化下去。

經了解,表演者之間的衝突主要是來自音量準則不一和位置爭奪。首先是音量上的衝突,尖沙嘴的表演者主要是使用小型擴音器或結他表演。相反,旺角的表演者則使用大型擴音器,甚至發電機。兩者之間在音量上的準則並不一樣,從而發生鬥大聲的情況,衝突隨之增加。其次是位置爭奪,尖沙嘴的表演者一向是願意與其他表演者協商,以輪流的方式表演。但是旺角的表演者則以霸位的方法,從而破壞了原有表演者的秩序,令衝突加劇。加上尖沙嘴天星碼頭外的公共空間並沒有時間限制,不像以往旺角行人專用區只有周六、周日才可表演。可見現時的問題已經迫在眉睫。因此,我們已去信民政事務署要求召開緊急會議處理碼頭外的噪音及阻街問題,並邀請相關部門商討如何解決。而政府是否打算繼續袖手旁觀,任由情況惡化下去?

政府當初決定用一刀切的方法,以為能解決問題。但是問題的根源並無解決,只會禍及更多地區。我們認為,要解決街頭表演噪音及阻街的問題需要有短期、中期及長遠的措施,而不是單單殺街,這只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就短期而言,規管是其中一個可行的方法。我們6月曾在旺角行人專用區進行模擬規管,目的是想為政府作一個例子。我們更以西九文化區的街頭表演的規範準則作本次模擬規管的藍本,包括在音量上的控制,不可使用大型擴音器及2米內不可多於85分貝。另外,表演時所需的物資需於表演結束後3分鐘內搬走,避免阻街及阻礙緊急救援。表演單位之間亦需要預留25至30米的距離,避免出現鬥大聲的情況。我們只是用了大約一星期作準備,模擬實測便已達到預期的效果,但為何政府在這18年來卻毫無對策?

外國早已存在以發牌規管街頭表演的例證。以英國倫敦為例,當地有超過50個指定表演地點,包括聖保羅座堂及各地鐵站等等。表演者須申請牌照及遵守指引,如適時留意音量等。長遠而言,政府也可以參考外國的例子,考慮以發牌的形式規管香港的街頭表演,解決噪音及阻街的問題。

不論在旺角、尖沙嘴及銅鑼灣等地方,如政府沒有對街頭表演作適當的規管,甚至考慮發牌規管的話,相信只會重蹈旺角行人專用區的覆轍。因此政府應該吸取菜街18年的教訓,着力推動街頭表演文化政策,讓大家對街頭表演重燃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