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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鴿.一年

天鴿.一年

2017 年 8 月 23 日,強颱風「天鴿」橫掃本澳,所引發的風暴潮淹浸本澳大部分地區。風災導致 10 人死亡,數百人受傷,經濟損失高達 125 億元。小城滿目瘡痍,停電斷水多日,城市運作幾近癱瘓。

一年後的今日,市面上仍然依稀看到「天鴿」所遺下的痕跡,可見風災為小城所帶來的強力破壞性,且深深地烙印在每個澳門人心中,可謂是澳門人之痛。踏入今年的颱風季節,雖然至今吹襲本澳的颱風破壞力未有「天鴿」般驚人,但是每當看到氣象局懸掛風球,小城市民心中所祈禱的是,類似破壞力極強「天鴿」不要重臨。

在另一方面,風災過後政府成立「檢討重大災害應變機制暨跟進改善委員會」,並委託國內專家學者為本澳的抗災減災工作「出謀獻策」。而今年 4 月,檢討重大災害應變機制暨跟進改善委員會宣佈防災減災 10 項重點工作,其中在治水方面就有多項措施,包括在灣仔水道近媽閣河口建設活動式擋潮閘,以抵擋最高 5.8 米潮高;在媽閣航海學校至林茂塘海港樓建造長約 2.13 公里、高約 1.5 米的半活動式、活動式及鋼筋混凝土防洪牆,可以應對潮高 4.8 米,能夠抵擋如颱風「貝姬」及「黑格比」級別的風暴潮;開展內港雨水泵房及雨水涵箱渠建造工程,將新馬路至水上街市的內港沿岸一帶雨水截流,接入容量達 2,200 立方米的大型雨水涵箱渠,並透過泵房內每秒抽水量達 14.28 立方米的強力抽水馬達將雨水排走......

只是,上述多項治水工程,快如防洪牆要明年才能啟用,慢如雨水泵房、雨水涵箱渠要到2021年才能啟用,而內港擋潮閘更要到 2019 年才能動工,完工無期。

可是,就於上月初,在本澳細風少雨的情況下,內港區因受到天文大潮影響,竟連續數日出現水浸情況,水位一度及膝。居民及商戶批評政府對水患的治理一籌莫展,沒有颱風也勁水浸,究竟內港水患的問題如何有效解決?居民要求政府給出答案外,更希望能儘快看到實質的成效。

在「天鴿」風災過後,社會對於政府在救災及善後期間所出現的各種問題深感不滿,並要求政府高層和相關官員為此問責、要承擔責任,但最終卻只有前氣象局長馮瑞權一人被「祭旗」。雖然《民防綱要法》諮詢文本明言要明確各類責任,亦建議對違反當局命令的居民及法人以違令罪或加重違令罪論處,但翻遍整個文本,卻見不到主責或負責民防工作的官員有何責任及義務,亦無列明不盡責或違反義務的官員會受到何種處罰,導致《民防綱要法》被社會批評為「防民不罰官」。

今天,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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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防綱要法》公開諮詢新聞檔案
這一年內我們做過的天鴿系列報道
8 月號紙本【天鴿一周年:民防法為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