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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爭論的基本倫理

學術爭論的基本倫理

一名以大學講師身分發言的評論者日前發表了題為〈香港社運學者在深圳佳士事件中的角色〉的文章(下簡稱〈鄧文〉;註1),責難香港大學社會學教授潘毅「於深圳佳士事件中的角色」。隨後潘毅回文(註2),除嘗試澄清事實外,也反問學者該在與基層勞工相關的事件中扮演什麼角色。

有問題的問題意識與欠邏輯的推論

我對深圳佳士事件並不十分熟悉,但卻十分關心學者和教育工作者的社會角色,再加上「潘某」也是認識的朋友,因此也就從頭到尾看了一遍首先挑起爭論的〈鄧文〉。然而一路讀下來,除了對當中的問題意識和粗疏推論十分失望之外,作者的行文措辭亦令我產生了反感與不安。事後梳理,這大概與〈鄧文〉於當代中國社會脈絡下所可能產生的政治效果有關。

〈鄧文〉第一段結尾很快就落下了一個對潘毅教授極之嚴重的指控:「她在內地網上發表的文章尤其看得人熱血沸騰,信教授者巴不得馬上推翻中國政府。」之後文章三番四次重複類似責難,例如指潘毅是「推波助瀾的境外學者」、「培養內地『維權』的生力軍」、「鼓動學生與工人起來『革命』」,以至用上「明目張膽煽動反政府情緒、鼓動波蘭團結工會式運動」、「趁着內地出現社會矛盾的時機乘虛而入,造謠煽動群情,打着紅旗反紅旗,把內地工人與青年學生推到顛覆社會主義政權的刀鋒上」等表述。這種論述風格,於極左的媒體自然不算新鮮,但出自本地「大學講師」之口,卻仍然令人難以接受,尤其是當文章的「推論」及隨之而來的「指控」——容許我引用作者自己的話——就算不「完全是誣陷」,至少也是「沒有任何事實根據」。

用以支持〈鄧文〉作出如此殺氣騰騰的指控,竟然只是一些缺乏邏輯的猜想:例如指「潘某所說的『新社會』對應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社會,如果不否定現有制度,談何『建立新社會』?」如果說「建立新社會」一定要「否定現有制度」,那麼提出建立「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否意味否定中國現有的「社會主義」制度?而「否定現有制度」就一定等同鼓吹「革命」、「推翻政府」、「顛覆政權」?「優化」、「改良」可以嗎?還是只准政權「優化」,不許民間「改良」?

又例如「部分內地青年如此積極介入工人『維權事件』,相信與潘某在學術界的多年經營有關」。這名「大學講師」的「相信」,竟然只是建基於一次訪談,當中老師要求學生走進民間基層而非留在高校。然而「當基層幹部、辦民間團體」的「部分內地青年」之所以願意協助工人維權,真的只是由於聽從了個別老師要求?還是因為在當代中國社會和政治脈絡下,到基層民間認真地工作,很容易就會被迫走近維權的方向?大學學者鼓勵青年「積極介入」以協助工人維護權益又有什麼問題?這「違反人民利益」嗎?將「維權」加上引號又意味什麼?

〈鄧文〉念茲在茲的「境外勢力」、「鼓動」、「煽動」、「推翻」、「顛覆社會主義政權」,當中真正關心的究竟是倡議全世界無產階級聯合起來、強調平等公義和維護工人權益的「社會主義」?還是代表「現有制度」的「政權」?這是一種怎樣的問題意識?算得上是一種學者或左翼的關懷嗎?

〈狼來了〉的教訓

讀〈鄧文〉讓我想起了上世紀70年代余光中的〈狼來了〉。1977年時任教於香港中文大學的余光中發表題為〈狼來了〉的文章,引用毛澤東說話,影射以陳映真、尉天驄、王拓等為代表的鄉土文學作家,指鄉土文學與中共的「工農兵文藝」同源。在台灣仍未解嚴、白色恐怖瀰漫的歷史脈絡中,親共聯共是坐牢甚至殺頭之罪。正如徐復觀指出,余光中派給鄉土文學作家的帽子,其實是能取人首級的「血滴子」。

20多年後余光中於《羊城晚報》發表〈向歷史自首?——溽暑答客四問〉,嘗試為自己的立場作公開辯解。余指出,1970年代在港備受左派攻擊,「心情沉重,對一般左傾言論都很敏感」,在「情緒失控」下寫的〈狼來了〉,「不但措辭粗糙,而且語氣凌厲,不像一個自由主義作家應有的修養」,結果連愛護他的朋友「都不以為然」。更重要的是,他也承認文章「政治上的比附影射也引伸過當,令人反感,也難怪授人以柄,懷疑是呼應國民黨的什麼整肅運動」。

受〈狼來了〉 攻擊傷害的陳映真,讀了〈向歷史自首?〉後,寫下了〈惋惜〉作回應。陳認為,余的文章「只有一句是有所反省意識的話」,就是「政治上的比附影射……引伸過當」,「相形之下『情緒失控』、『措辭粗糙』云云就顯得避重就輕,蒙混過關的味道」。陳映真又透露,余光中在託鍾玲轉給他的私信中曾說要為〈狼〉文「對(陳)造成很大的傷害」而「道歉」,但卻「在〈向歷史自首?〉中全不見了」。

在今日香港回顧這一段文人學者爭論的歷史,別有一番滋味,尤其是在語言偽術當道、專業淪落之時。作為大學的教育工作者,在此時勢中參與公共論爭,是否更應恪守知識生產的專業和討論溝通的基本倫理?以警惕不要犯下余光中自己也承認的「政治上的比附影射……引伸過當」的錯誤。而在專制統治、極權臨近的社會脈絡中,這樣有意或無心的錯誤是很可以實質地傷害他人的。

暗黑體系和共犯構造

深受魯迅先生影響的陳映真先生,對余的批判可算相對溫和了。面對類近攻擊,魯迅先生在《二心集》(1930與1931年間的雜文結集)〈序言〉是這樣寫的:「而這時左翼作家拿着蘇聯的盧布之說,在所謂『大報』和小報上,一面又紛紛的宣傳起來,新月社的批評家也從旁很賣了些力氣……盧布之謠,我是聽慣了的……說是我們的言動,都由於墨斯科(今譯莫斯科)的命令。這又正是祖傳的老譜,宋末有所謂『通虜』,清初又有所謂『通海』,向來就用了這類的口實,害過許多人們的。所以含血噴人,已成了中國士君子的常經,實在不單是他們的識見,只能夠見到世上一切都靠金錢的勢力。」

文筆也許有點辛辣,但卻一針見血,挑明了愛用「通虜」、「通海」(也就是今之「勾結境外勢力」)的「中國士君子」的慣技和只能看到私利的「識見」。

對於余光中最終不願公開道歉反省,陳映真是「感到寂寞、悵然和惋惜」的,以至「久久不能釋懷」,甚至提出了自己是否「堵塞了余先生自我反省的動念」的反思。這種情感與魯迅先生寫作雜文批判時一樣,都是非關私怨,而是旨在促進公共或集體自省。因為陳映真十分明白,「在那個漫長的戒嚴時代,有多少外省人和本省人被迫或自主地參與了為『國家安全』為大義名份的黑暗的體系。一個那麼大的體系,如果沒有龐大的『共犯構造』,是不可能運行的」。或如魯迅《狂人日記》所示,繼承了幾千年吃人文化的傳統,存活於當代中港的民眾,不管左翼右翼、學者勞工,也可能有心或無意吃下了幾口人肉,成為以「『國家安全』為大義名份的黑暗體系」的共犯。

缺乏對暗黑體系和共犯構造的真誠反省,社會矛盾只會不斷積壓,最終或以更暴烈方式爆發,以致歷史的「傷口未見痊好,而且進一步糜爛、蓄膿」。這對於活於今天的我們來說,是很應該引以為戒的。

註1:鄧健苓,2018年9月5日《明報》
註2:〈駁鄧健苓:學者該在社運中扮演什麼角色〉,2018年9月10日《明報》

原文刊在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