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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消失的發展,靠林鄭燃點希望?

這些消失的發展,靠林鄭燃點希望?

施政報告提出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雖然多了「共享」二字,但也無法釋除公眾近多個月來對公私營合作發展農地的種種疑惑。可以預期,發展商自然會為不少發展項目重新包裝再「推銷」,除了如南生圍一類闖關失敗的申請,一些發展商過去自行撤回申請的發展計劃,或同樣借「共享」之名捲土重來。

這些發展的規劃資料,今日已絕跡於城規會網頁,要監察有難度。南丫島東澳、大埔社山村、大埔洞梓、上水丙崗、上水蕉徑、元朗下白泥……這些只是近年我們跟進過的比較有爭議的申請,相信還有更多的計時炸彈在等待合適的時機,在農地、魚塘或具生態價值地點的地點爆發。

從生態保育角度而言,這些申請大部分當年都未提出充分理據,證明發展對生態無影響,例如東澳申請會影響香港特有的盧氏小樹蛙、下白泥申請會影響當地曾有最多小白鷺紀錄的鷺鳥林、丙崗是雀鳥黑冠鳽的繁殖地等,這並不是環團「自己講」,而是有政府的技術部門提出。然而在「共享」計劃下,先審議申請的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並無需要先考慮規劃、環境限制等因素支持發展,這種安排已改變了一貫的規劃方式,如此的新機制,或會令助長發展商借興建公營房屋為名,凌駕城規制度其他考慮的規劃、環境等因素。

你亦可以預期,這些位於生態重地的發展,隨時又會被政府或發展商用來製造對立的好機會,「到底保育隻青蛙蝴蝶重要,還是幫助基層上樓重要?」的討論又再無限復活。不過,如果你從保護郊野公園的討論明白「住屋郊野不對立」,同樣道理其實亦適用於鄉郊綠地。況且,施政報告講到明「不少於6至7成須用作興建以資助出售房屋為主的公營房屋」,這類「資助出售房屋」顯然不是出租公屋,當房協推出「上車盤」一類的資助房屋也非所有基層市民承擔得到,說要為基層或劏房戶「燃點希望」,似乎仍然有點遙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