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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權利不容剝奪,十一月十七日上街撐同運

遊行權利不容剝奪,十一月十七日上街撐同運

回應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

日前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發信特首辦、保安局及警務處,聲稱香港同志遊行「公然宣揚這些有傷風化的意識, 及作出這些有傷風化的行為」,更反問「是不是一句『言論自由』就可以作為尚方寶劍,要社會容許,甚至要長時間佔用道路及公共設施,要政府及警方護航」,促請政府取締「有傷風化及淫褻性」的香港同志遊行。

言論及集會權利一直是構成香港自由社會的基石之一,《基本法》第二十七條列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香港同志遊行至今已舉行第十年,其過往一直致力推動社會平等,要求就性傾向歧視立法, 同運組織從未以言論自由作為尚方寶劍,強逼社會認同同性戀價值及跨性別價值,相反,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的信件要求政府取締同志遊行,無疑是剝奪同志和跨性別人士遊行甚至表達自我的權利。而關注組所言的「風化」亦會隨時代變遷而改變,以婚姻為例,目前全球已有25個國家的法律已正式認可同性婚姻,不同性傾向亦慢慢被各地社會人士理解及接受。

同志運動所追求的,無非是所有人,包括同志、非同志都能在社會上活出真我,共同建設一個無人受歧視的平等社會。在此願景未竟之時,我們仍需以遊行等方式向大眾宣傳及政府爭取制度改變。在此,我們再次要求政府盡快就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並呼籲大家十一月十七日參與香港同志遊行。

社會民主連線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