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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還有用嗎 — 寫在補選之前

立法會還有用嗎 — 寫在補選之前

明天是九龍西立法會補選。對這場補選,反對派存在兩種截然不同的聲音。第一種聲音,把補選理解為正義和邪惡的對決,這場選舉決定了反對派能否在立法會取回地區分組過半的否決權,不容有失。第二種聲音,卻完全分享不到第一種聲音的危機感。相反,他們壓根兒不覺得議會還有什麼用途,對勝敗自然也沒有感覺。思前想後,反對派當中之所以出現這兩種不同聲音,源於兩者對「立法會還有用嗎」有根本的不同理解。

今天的香港立法會,確實很不濟。

第一,選舉制度使得反對派差不多絕無可能取得過半數。因此,親北親陣營可以肆無忌憚濫用多數暴政,要通過什麼就通過什麼,反對派就算能阻得一時,最後還是會被通過。既然反對派無論是多一席或少一席,議案還是會通過,為何還要介懷?

第二,在人大釋法等同人大修法的面前,反對派在立法會的三分一否決權已沒有多大意義。北京對香港的憲制安排要作什麼改變,根本不用在立法會拿到三分二多數去修改《基本法》,直接釋法就可以了。如是者,守住議席在這方面也不見得有現實意義。

第三,反對派一旦參與議會政治,就要受選舉考量左右。當一時的民意認同某件親北親陣營提倡的事情,他們也很難反對;但從原則的角度出發,就很易被視為妥協。所以也有輿論認為,他們從心底裡不覺得泛民或建制當選有什麼分別,畢竟在他們眼中兩者是一樣的。你看,某某某在那個議案的投票取向,不是和建制派一樣嗎?

上述三點,我全數認同。

但最近我常常在思考周星馳在《回魂夜》中的一句話:七孔流血還七孔流血,死還死,兩件事來的,不要混淆。在「立法會還有用嗎」這條題目上面,我們是否也混淆了七孔流血和死的分別?直接點說,就算我們同意今天的立法會不能做到我們認為它應該做到的事情,那是否就代表反對派參與立法會選舉的價值是零呢?

這兒我想轉一轉場景,說一個東歐的故事。

大家知道我兩年前去了一系列前蘇聯的國家,考察它們過去的獨立運動和往後的局勢發展,回來後還寫了本書。在我走過的眾多國家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愛沙尼亞:唯一一個沒有流血而能成功從前蘇聯獨立,後來走向民主富足的案例。

在愛沙尼亞的獨立運動中,也有溫和與激進兩翼之爭。溫和的一翼,最初還叫自己做「愛沙尼亞支持改革開放人民陣線」,溫和得很。他們選擇議會抗爭,參與愛沙尼亞最高蘇維埃選舉,在制度內出發。與此同時,又有另一個稱之為「愛沙尼亞議會」的運動。在他們的眼中,蘇聯的佔領本來就是非法的,愛沙尼亞本來就是獨立的,所以與其走入他們的建制,不如自己另起爐灶。他們自己發身分證,然後自己搞民間選舉,自己創造了一個與最高蘇維埃並行的影子議會出來。

結果如何?蘇聯當局沒有理會這個影子議會,歐美國家也沒有支持愛沙尼亞的獨立運動。真正構成壓力的,是擁有實權的最高蘇維埃。他們通過各種保護本地語言、文化,和經濟獨立的法案,實際上和蘇聯構成正面衝突,使得蘇聯當局不得不回應。而到了蘇聯在一九九一年發生政變,也是由最高蘇維埃宣布獨立,然後獲國際社會的承認。

我很相信體制的力量。因為無論你如何反抗,在國家機器的面前你也只是一個個人,它可以不理你;就算你集合一千個一萬個人,國家機器也可以以逸待勞等你們自己消散。不過當你一旦能利用體制本身,國家機器就不可能再忽視你了,因為你得到了授權 (legitimacy) 。

回到愛沙尼亞的案例,如果當時宣布獨立的不是體制內的最高蘇維埃,而是任何一個公民團體,國際社會是很難與之配合的,因為他們沒有最高蘇維埃所擁有的代表性(但我不是說激進一翼就完全沒有影響力或意義,這恐怕要另一篇文章來談了)。

當然,正如我在上面說過,香港的反對派要在立法會過半差不多是沒有可能,愛沙尼亞的案例不可能抄來照用。但我想對認授的思考還是相通的。我們取笑「六八九」和「七七七」,是因為我們見過有比選舉委員會更公開的方法選舉出來的立法會議員。我們每一位反對派議員的身上,最少都背負著兩三萬位選民的囑托。當海外媒體來港採訪,當我們要到外國去做游說工作,一名立法會議員的重量和一個網上KOL的重量是不一樣的。

因為教學的關係,我對八十年代的立法局選舉很有興趣。在八十年代之前,香港是沒有選舉產生的立法機關議員的,要到八五年才出現區議員和市政局議員互選的立法局議員,而且也是佔極少數。要說「民主成份」的話,當年的立法局遠遠不如今天的立法會。但這改變在當時來說仍是革命性的:它改變了整個議會生態。一旦有了選舉產生的議員,就會有反對政治。那怕只得一個反對派也好,當他在立法局問問題,新聞就會轉播,公眾就得以討論這些題目。如果用我們頂頭那三點來衡量的話,這些八十年代的反對聲音也是「無用」的:但七孔流血還七孔流血,死還死,兩件事來的,不要混淆。

或者你會說,又不是八十年代,我們還要這種方法去開拓公眾議論的空間嗎?很不幸,仍然要。政府做過一個調查,問香港人是怎樣得到他們對公共政策或社會時事議題的取態。對於老年人來說,78.6%說電視對他們最有影響力,6.4%說收費報章,網媒只有1.1%,社交媒體連0.5%都沒有。那麼年輕人呢?在15–24歲的群組當中,第一位仍然是電視(41.8%),網媒和社交媒體加起來也只有31.5%而已。網上KOL的影響力,在社會大眾仍然是細得可憐。要讓不同的聲音可以給公眾聽到,儘管那個「不同」可能只是十分輕微、十分溫和的分別,我們還是要利用既有的制度,強迫對方正視你的存在。一旦走進去,對方就不能忽視了。

這就是我們從八十年代開始一步一步走過來的反對政治。二零零七年,梁家傑參與特首選舉,雖然他是鐵定不會當選的,但在他之前,香港的特首已經連續兩次自動當選,再下去的話大家恐怕真的會慣以為常的了。通過各人的努力,他成功參選,然後很篤眼篤鼻地在電視直播的面前和曾蔭權辯論,傳媒再審查也不能否認異議的存在。

回到這次立法會補選。我是以同等立場理解立法會在當前的功能的:立法會不是民主運動的仙丹,單靠它不會帶來勝利,但也不等於它只可能是垃圾。在當前的香港,如果我們量度「有用」或「冇用」的標準是能否預期它會帶來勝利,則不單立法會是「冇用」,基本上當前反抗運動中的所有人,無論是選舉的、街頭抗爭的、出版的、寫書的,還是網上寫評論的(例如我),恐怕全部都是「冇用」的。很明顯,這樣的一把尺沒有太多現實的功能。

面對在國際社會中越來越霸道的中國政府,既然沒有一條路必定會走得通,那就每一條路都走一下。我們要有人霸佔制度內的位置,但我們不會以為單靠他們就會成功;如是者,當他們未能成功,我們也無需把所有的責任推在他們的身上。這是一場漫長的運動,有十萬個不同的角色,每個人都有他們要做的事情。立法會議員或者不能每時每刻都去做你想他們做的東西,但這不等於他們沒有價值,只是角色不一樣而已。我投他們進去,是利用他們去滿足那個需要有人滿足的角色罷了。

又,如果有人可以學愛沙尼亞一樣認認真真搞一場民間公投組織百萬人選個影子立法會出來,我讚頌他們還來不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