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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法諮詢雷聲大雨點小 公民黨冀望政府盡快推行

檔案法諮詢雷聲大雨點小 公民黨冀望政府盡快推行

歷時5年,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終就檔案法及公開資料提交諮詢文件,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形容有關文件千呼萬喚終於面世,陳指自2011年及2014年審計報告及申訴專員公署就政府檔案處的檔案管理工作作出調查後,社會早有聲音要求盡快推行檔案法及資訊自由法。陳續指檔案法諮詢文件內容分析雖全面,惟在諮詢方式上則強差人意,不夠進取。

陳淑莊指是次法改會就檔案法的諮詢文件明顯有別於以往諮詢文件的做法。翻查過往記錄,法改會其他的諮詢文件均會註明有關的小組的建議,惟是次諮詢文件並未有列出小組建議,陳表示小組已就有關議題討論了5年之久,諮詢文件明顯不符公眾期望。

陳淑莊對檔案法小組主席於會上指公營機構仍未有足夠準備,有關法例或未能適用於公營機構的說法,並對主席指出可在日後個別公營機構準備好後再納入監管的說法感到極為詫異。陳提醒公營機構乃行使法例上賦予的公共權力,本質上於政府部門無礙,有關法例絕對有需要將公營機構納入監管。陳反駁指若公營機構未有準備,政府更應協助有關機構盡快制定一定的標準及管理模式。

最後,陳表示檔案法須與資訊自由法一併實行,才能有效監察政府施政。惟陳淑莊指對有關立法進度感到憂心。根據過往資料顯示,法改會往往在有關議題的諮詢文件公布後2年才能提交報告,再等待政府回應及實行可能更需時5年以上,甚至更有紀錄顯示政府不接納或不回應相關報告。陳提醒訂立檔案法為特首林鄭月娥參選時的政綱,有關研究已進行多年,社會聲音亦已十分明顯,林鄭政府必須在換屆前兌現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