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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傘運四年後的社區營造

反思傘運四年後的社區營造

在德輔道中曾經出過的「行人專區」

朱凱廸參加村代表選舉,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為何參與一個小小的鄉郊代表選舉都會被DQ?輿論大多從政治打壓的角度去理解,但朱參加村代表選舉,其實還有一重更深層的意義 — — 如果說傘運延續是社區營造遍地開花,走入鄉村落實營造理念,凝聚鄉村社群推動體制改革,勢將成為民主運動再起的橋頭堡。

在很多人眼中,香港是一個完全城市化的都市,鄉村是一個長期受忽略,以至認為是個無法經略的地方。

問題是,假如經歷這幾年民主運動的新生代,無法理解經營社群必須與在地的歷史脈絡相連結,組織之艱難往往是基於城市單元的碎片化的話,無論花多少力氣嘗試在城市搞幾多社區營造,最後可能只有兩條「出路」,一是轉型走向區議會選舉,或者是成為一個NGO,基本上仍然是過去20年壓力團體政治的老套路。

「傘落社區」的極限

這些年聽過很多傘落社區的故事。有關的故事大概可以分為三大類別:其一是着重較宏觀的社區營造,主力關注公共空間使用和城市規劃;其二是着重較微觀、在地營運模式的實踐,辦小店、搞社企、擺地攤,總之是有別於大財團壟斷和利潤最大化的營利模式;其三則是較為傳統的街坊組織,往往以服務特定團體的需要出發,然後嘗試以較創新的方式,凝聚關係和推進議題。當然,這三種類別也並不是截然不同的,在實踐的過程中,往往有着某些互通的元素。

很多人覺得要改變就必須行動,但當「落手落腳做」成為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有時候反而會妨礙我們同步更新我們的腦袋,以為不斷做新的活動,就是代表創新和變革。尤其是在香港的民間社會和NGO,太容易追逐一個又一個的項目,忙着達致 funder 訂立的目標,工作是做了一大堆,社區實驗也有不少,但真正能夠撼動既有價值觀、挑戰建制高牆、稱得上是 Tactical Urbanism 的行動和做法,也實在是太少了。

小行動必須與大政策掛鈎,行動累積的能量才能夠推動轉向;假如沒有政策的面向,小行動就永遠只能是社區「實驗」,當實驗的元素消失,就被主流的消費活動收編。

這幾年的例子還算少嗎?文青市集成行成市,最後成了點綴商場的消閒活動;社區影院已經被建制派接收,成為蛇齋餅糭以外吸引街坊聚腳的選擇;稍為成功的在地營運,建立品牌後又不得不面對是走自創營收的社企路線(但往往代表全面商業化),還是乖乖地申請成為慈善團體(但又要面對申請基金與否的老大難)。

沒有想着要爭取什麼政策,只想為社區「做好事」,心底沒有一套穩固的價值觀同行,行動的熱情很快就會被現實種種所磨蝕。

就以我自己進行過的社區實驗為例:某程度上受到傘運使用馬路進行公共活動的啟發,自2014年10月起,我開始在本欄寫了一系列有關公共空間的使用重心如何由車轉移到人的文章。

在機緣巧合下,成為轉化德輔道中為行人及電車專區的倡議者,在2016年9月的一個星期日,成功把一段德輔道中轉化為一個市民可享用的公共空間。問題是,當時只顧着行動,活動過後就面對如何持續在社區走下去的問題,很快又回到是否要成立一個團體去維持 momentum 的討論。

直到今天,一個名為「行德」的團體的確成立了,也舉辦了好些導賞團和建築設計比賽,但距離真正轉化德輔道中成為行人專區的目標,似乎還是很遠(在旺角殺街之後可能更遠了)。

面對社區實驗的「潮起潮落」,自然一種很「左膠」的聲音就會出現:社區營造是一個unfinished project(但現代化可能不是),一時三刻達不到目標是正常的,但我們創造了新的可能性和希望。

這樣的「傘落社區」,很容易轉化為「小確幸」的心態,反映論者從來未有走出香港中產固有「虛擬自由主義」的思想套路。

「社群主義」才是社區營造根本

思想是一切行動的基本。我們必須要問,社區營造背後要實踐的理念是什麼?香港常常讓我覺得訝異的,是講了這麼多年的本土,居然沒有什麼人提出「社群主義」(communitarianism)這個關鍵詞。要講本土,又怎能夠只使用自由主義或者是民族主義的話語,而完全不考慮「社群」一詞在營塑社區的關鍵角色?

在今年9月賽馬會舉辦的國際慈善論壇,邀請到Michael Sandel來香港作主題演講,由提問的內容來看,似乎大家只知道他在哈佛大學有關社會公義的公開課,卻沒有幾個人曉得,他可是社群主義的代表性人物(雖然他自己不會承認),而有關社群主義與自由主義的爭論,直接影響到九十年代初加拿大魁北克如何看待自身法語人口的文化及政治權利。

這些看似形而上而完全不接地氣的哲學討論,其實最終會影響我們如何看待社群身份對政治、經濟及文化權利的影響。這對於完全習慣自由主義(以至新自由主義)語言的香港人來說,社群主義的相關概念,可能猶如外星語言。

港式芝加哥學派主導的「新自由主義」,眼中只有個人,人被化約為完全理性和經濟的動物,只懂得在市場上爭逐資源和效率。用哲學的語言理解,就是這種思想對個人自我概念的理解非常狹窄,以至於完全看不到社群對個體建立身份的重要性,用看似價值中立、實質上扁平狹隘的個人理解,把人從社區中完全剝離出來,社群遂成為資本家眼中的社會資本,完全可以用金錢來量化。

簡單而言,香港人對於社群身份的理解是很工具式的,為了居住的便利╱返工的需要╱置業的大計,我們會輕易拋棄香港人╱九龍人╱新界人的身份,搬家成了很多人(尤其是租樓一族)的生活日常;但社群主義之所以能夠成為一種「主義」,是因為社群主義信徒會認為社群這個「身份」,是組成一個人的身份不可或缺的部分。

沒有了社群身份,社會就成了一堆鬆散原子的聚合,任憑你做多少的「社區營造」,還是不可能把一堆堆的鬆散原子扭合成一個社群。

從這個角度來看,如果「激進」(radical)的行動代表挑戰根本、尋根問底的話,我們可能要重新思考在香港這個新自由主義當道、社群概念不彰的社會,「社區營造」這一小步可以實際擔當的角色,其實可以是什麼?

原刊於《信報財經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