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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66歲和69歲的男教授

給66歲和69歲的男教授

首席副校長譚廣亨教授的年齡終於曝光了,在南華早報的苦苦追迫之下,校方不再能再以「個人私隱」為理由隱瞞到底,他終於肯說自己今年66歲,得到兩次 extension/ re-appointment,一共8年。今早有同事看到這個報道,給我 what's app message 說:「冇天理!」也有人說: 「砍人痛快淋漓,自肥毫無避忌」。這些同事實在是太過 emotional 了,這些話怎可以出口㗎!看到今天的報導,我最關心的已經不是「天理何在」,而是一些在地的問題:

1. 究竟是由誰來決定一個教授對大學的貢獻和學術成就?
2. 是由誰決定一位教授的 re-appointment 是不是對大學最好?而甚麼是大學的 best interest 又是由誰決定?
3. 這個決定別人生死的「權力核心」是怎樣組成的?他們是怎樣對待自己友?他們代表的是甚麼利益?
4. 為甚麼不能告訴大家究竟有幾多人、是那些人在60歳時可以得到5年,又有幾多人在65歳之後可以像譚教授一樣可以又再得到 re-appointment 呢?

在香港大學三十年來的學術訓練,我以為 peer assessment (同儕評核)就是這個意思:我只會接受學術圈中與我同等是國際知名的 gender/sexuality 學者對我的評價。即是說:如果你低級過我,或者你所屬的大學的排名是低過香港大學,你都沒有資格 assess 我,還有,我們要有 multiple assessors,不會是一個人說你不好你就是不好。我所認識的香港大學就是這樣嚴謹和認真的看待「學術成就」的評定。

可是在這幾年,我親身經歷到的,和我看到的個案都不單單是沿用這方法,當中竟然有這麼多「位高權重」的「男」校授行政人員一直在擾亂這些原則。當一個人身處行政位置的時候,就可以拿着別人的履歷,胡說八道,自己明明不是同一範疇,也可以寫死、寫衰、寫臭另一位同事,判她死刑,只要他眉頭一皺,講句她「不夠好」,就可以完全否定她。

我這麼針對「男」教授是因為我們10個教授,8個是男的,女的頂多只有兩個,所有的高層幾乎都是男人。在我認識的男教授當中有66歲和69/70歲續完一次又一次的。當他們對著比他們少10歲8歲的我,他們的嘴臉是怎樣?實在難忘。這些年長的高層,有沒有因為自己已經續過兩次約,得到10年8年,就如手執屠刀,想點斬就點斬? 還是會給排除萬難才上到位的「年輕」女教授一條生路?

在這個吃人的社會,一條女如果不聽話或者唔識做,有人可以一手捽死你,至少可以公開羞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