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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志X民青平】學生缺席的自資院校改革——回應自資院校改革報告系列文章(一)

【眾志X民青平】學生缺席的自資院校改革——回應自資院校改革報告系列文章(一)

在去年年尾,檢討自資專上教育小組向政府提交了最終報告。當中提出不少項建議,包括建議政府處理副學士定位、自資院校的課程質素保證及規管自資院校等的問題。但諷刺的是,不論是專責小組的組成,抑或小組在報告上對修改《專上院校條例》(Cap320)以改善院校管治和規管的建議,學生的角色都是完全缺席。學生是學校當中不能忽略的持份者,為何小組的組成及其建議反倒排拒了學生的參與?這是令人不解的。現時,大部份的自資專上院校並沒有提供空間,容許學生參與與院校管治相關的事務。當學生的聲音被排拒在外,將會對院校的管治帶來實質的影響。

自資院校排拒學生參與的常態

以樹仁大學作為例子,校方對學生會的打壓未曾止息。在去年的十二月,學生會在不足一個月通知的情況下,被校方告知要收回學生會會室及民主牆的管理權。背後原因,是校方突然拒絕根據學生會會章,承認因學生會「斷莊」而由民選評議會委任的臨時行政小組。過去,校方從未曾因為相同原因而收回學生會會室及民主牆的管理權,可見校方能夠通過不透明的「院校決定」,輕易無視學生組織,奪去學生言論的空間。幸而,在學生會的一連串爭取行動及公眾傳媒的關注下,校方最終讓步。

在其他的校政上,校方亦同樣忽視學生意見。學生事務委員會雖設有學生代表,但會議鮮有真正需要作出決定的議程,大部份議程都只是諮詢性質,學生並無實際決策權。會議中,即使學生及教職員代表對某項校方政策表示不滿,校方只會以「回去與管理層再作討論」等語句敷衍與會人士。結果政策仍舊推行,師生意見卻石沉大海。整個校委會只淪為諮詢架構,失去原本意義。

在彈性較大的自資專上教育中,要求院校自律改善管治架構是困難的。即使在創校已經48年的樹仁大學,種種打壓學生表達空間的事情仍舊時有發生,而學生意見亦未能充分表達。所以我們絕對不能假定專上院校會尊重學生的參與和自由表達空間,唯有以制度和條例保障學生在校政管治的身位,才是良方妙藥。

八大在制度內對學生參與的保障 提升了院校質素

環顧八間資助大學,皆從制度上保障了學生參與校政的權利。要麼因歷史因素,校方按慣例吸納學生代表進入院校的行政及管理架構,例如港大會按慣例由學生會會長擔任校委會的當然成員。要麼就直接在該院校條例內,加入學生代表的成份,例如在《香港城市大學條例》及《香港浸會大學條例》中有關校董會的條文中,定明學生會會長作為校董會當然成員,直接保障學生在學校管理和行政上的參與,發揮實際的影響力。然而,即便學校管理架構中有學生代表的參與,卻仍有如浸大普通話課程、理大收回民主牆等打壓學生、課程質素的問題及不民主的決定發生,何況並無受到條例規管的自資專上院校?

回歸問題核心,自資院校如何提高並追上八間資助大學院校的課程質素及院校環境,以增加學生及公眾對自資教育的信心,應該作為自資教育改革的重點。八間資助大學都已經在制度內保障學生對學校事務的參與,學生作為學校當中不可或缺的持份者,其直接參與是提升院校管治的重要一環,絕對值得在制度上受到法例的保障。所以,即使小組未有建議,政府作為自資院校的管理者,我們亦希望政府在自資院校的管治架構上加入學生參與的元素,以確保學生參與院校管治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