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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援60歲及65歲的今生前世

綜援60歲及65歲的今生前世

政府在落實把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一事觸發了政治炸彈,不單止泛民,建制派也表示中了箭。

究竟事源為何呢?筆者在這段期間外遊了一個月,感到納悶。筆者是一位立會議員的政策助理,雖然是兼職,沒有被指定的工作範圍,也感到跟漏了這一政策轉變是奇恥大辱。

以下是筆者的兩封信。

1月12日尚在旅途中:

「我每天在立法會內,明白泛民士氣低落,冇心戀戰。但不做好自己本份,總說不過來。

有一點更氣,我在二、三年前每逢施政報告和財政預算案,我是逐頁看完的,包括預算案的三大冊,包括其卷二基金帳目的九個基金,並逐個總目寫提問。尤其是「需要特別留意的事項」,我是必看的。今次的轉動已送在「需要特別留意的事項」內而不被察覺,我認為是整個立法會的政策助理的失職。

由於我是兼職,我的議員並不需要我協助其撰稿。我這份執著,其他同事當然地把我自作唐吉訶德般可笑。」

1月13日剛抵港:

「有關綜援一事,羅致光在我們的(某一場合)說了,這是2年前的政府提出的,其間在立法會大會和福利事務委員會中,議員尚作多提問,並提過無約束力動議,都被否決的,因而不可說政府突擊。我之前也感到納悶,此改動不可能沒有在立法會的福利事務委員會中辯論過的。

但由於未回立法會看文件(那裡的電腦和工作環境較方便),所以未掌握全局。」

今天在位查看了資料。2017年出了二份施政報告。梁振英在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提交其最後一份施政報告。報告以「加強退休保障制度」為由提出:

194. 在保留綜援以家庭為申請單位的規定下,政府會取消獨立申請長者(例如與子女分開居住的長者)的親屬須就他們有否向長者提供經濟援助提交聲明( 俗稱的「衰仔紙」)的安排。有關資料只須由長者提交。此外,將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 歲提高至65 歲, 配合人口政策延遲退休年齡的方向。新政策實施前正領取綜援的60至64歲長者將不受影響。

而,林鄭月娥則在2017年10月11日於宣讀其的第一份施政報告。

在這期間至今天在立法會發生的相關辯論包括:

10/11/2017由一群社福機構及民間團體組成的『長者綜援改革關注組』向立法會提出,「立即擱置 重新諮詢、反對收緊長者綜援資格。 」的呈請。

當中寫道:「反對收緊長者綜援資格 政府於2017年施政報告中提出將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提高至 65歲,我們作為一群社福機構及民間團體,十分擔心此修訂會削弱現時安全網。」

2018年7月財務委員會的「審核 2018 至 2019 年度開支預算的報告」,當中: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21.27 郭偉强議員表示,政府當局將會把領取長者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 60 歲提高至 65 歲(「新政第 XXI 章:福利及婦女事務- 185 -策」),而現時 60 至 64 歲的長者綜援受助人中約有 7%至 8%健康欠佳居於安老院舍。他關注到,在新政策推行後,有需要的60至64歲長者會因未能領取長者綜援而缺乏資助入住安老院舍。他詢問當局會否有措施幫助這些長者。社署署長表示,在新政策實施後,健康欠佳的人士如符合資格,可領取的綜援金額及相關支援措施與長者綜援受助人相若。

21.29 郭家麒議員表示,現時政府雖有龐大的財政儲備,但香港的貧富懸殊問題仍然嚴重,而長者亦未獲足夠的社會保障。在香港未有設立全民退休保障及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未能保障長者的退休生活下,長者綜援受助人在新政策實施後須從事沒有工作福利的基層工作,而當局卻沒有任何配套措施配合新政策的推行,例如幫助長者就業、保障在職長者的福利等。他詢問當局除了資助僱主聘請長者外,有否其他措施幫助該等長者。

勞福局局長 表示,政府當局的政策是鼓勵長者就業。現時 65 歲或以上長者中,有 12%已領取平均約 6,300 元的綜援金,30%領取高齡津貼,38%領取長者生活津貼,而當中約有 8 成長者將合資格領取高額長者生活津貼。

還有,這一題確實受到負責撰寫預算案的政策助理關注到。朱凱廸議員在審核2018-19年度 答覆編號,開支預算 LWB(WW)692問了。

問題:

就「把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一事,請告知本委員會︰

(1)預計未來5年,長者綜援合資格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後,所節省的支出是多少?
(2)是否有特別措施支援60歲至64歲綜援人士就業或生活;如有,相關預算及詳情分別為何?

而在立法會 ─ 2018 年 1 月 10 日,梁美芬曾就相關事項提出口頭質詢並進行辯論。但它的質詢為:

向長者提供財政支援

2. 梁美芬議員:主席,現時,申請人只可領取公共福利金計劃下各項津貼(包括高齡津貼、傷殘津貼及長者生活津貼)的其中一項。關於向長者提供財政支援,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考慮把領取免經濟狀況審查高齡津貼的年齡下限由70 歲降低至 65 歲,以減輕未滿 70 歲長者的經濟壓力;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過去 5 年,每年分別有多少名 70 歲或以上的長者領取普通及高額傷殘津貼,以及政府估計若同時向他們發放高齡津貼,每年分別會招致的開支為何;及

(三)鑒於目前普通傷殘津貼的發放款額只有每月 1,695 元,但有不少領取該津貼的長者生活十分拮据而且需應付龐大的醫療費用,政府會否增加對他們的財政支援,例如提高傷殘津貼的金額,以及准許他們同時領取每月 1,325 元的高齡津貼?

這項辯論並沒有觸及今天最關注的65歲綜援問題。

結語

筆者之前的指責錯了。立法會議員助理在此事上並沒有失職!

但此事不表示林鄭政府無過,如她在記者前表示的委屈。梁振英在卸命前埋下兩枚炸彈,一是強積金對冲方案,二是今天的綜援修訂年齡限制。林鄭上台後第一時間推反了梁振英的強積金對冲方案,為何她要在今天,完全沒有必要的情況下,接受梁振英的第二枚炸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