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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不是垃圾站——就《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的意見書

全港不是垃圾站——就《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的意見書

2018年底,有關《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下稱:廢物徵費)正式在立法會審議。「不是垃圾站」認為減廢,不能只靠垃圾徵費,要發揮其最高的功效,需考慮以下措施及問題:

【改革垃圾站】

以往的城市鄉郊規劃設計,沒有回收分類元素在內,導致社區回收的管理及空間不足,在現今環保訴求日益強烈的時代,2019年不應只以環境衛生角度處理廢物,還要提升其處理功能以切合未來的減廢需要。因此,在空間缺乏的情況下,改革垃圾站似乎是必然的趨勢。現時全港有170個離街垃圾收集站及800個鄉村垃圾收集站,我們發現垃圾站現在的功能及管理上存在不少缺陷,包括:

i) 垃圾車的收集延誤:署方聲稱每天至少一天一次的站內垃圾收集,可是個別垃圾站常有延誤、壞車的情況。葵芳興盛路垃圾站曾因夾車壞了一星期而未能把大型傢俬移離,致3分2的空間被堵塞;

ii) 未有善用垃圾壓縮斗功能:不少傳統垃圾站多佈滿一個個660垃圾桶收集垃圾,佔地不少。但壓縮機好處是佔地少,能提升站內存量及空間運用;

我們認為食環署應全面檢討現時站內的管理,並增設垃圾壓縮斗等設施,以釋放更多空間作回收減廢用途,成為回收物存儲及壓縮的中轉站;積極研究所有新建、重建及遷移垃圾站的規劃,把其提升為綜合資源回收平台在不同樓層設立乾濕分類、各項物料專門回收、資源共享、維修保養的分區,成為區內市民前往的熱點。

現時在洪水橋新發展區興建的多層的洪福邨垃圾站尚在初步設計階段,政府應以洪福邨的垃圾站為試點,改革為資源回收中心。

【切實推行生產者責任制,檢討不公平補貼機制】

除了垃圾徵費落後十幾年,生產者責任制也是落後十幾年。我們認為政府必須加速推行生產者責任制,才可令市民揼少啲,慳多啲:

i) 重推「包裝物料」生產者責任制:環保署的《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2005-2014)》曾提及會實行包裝物料的生產者責任制,並在2008年推出,可是在《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13-2022》消失得無影無蹤。現時生產商、零售店及網店製造出的包裝物料,如:生果、菜、麵包、瓶裝飲料的包裝膠袋及發泡膠都無從管理。因此,政府必須立例加快推動生產者及銷售商減少使用包裝。

ii) 研究推出紙包飲品盒的生產者產任制:2017年每日丟棄紙包飲品盒83公噸,推算一年港人丟棄約3, 000,000,000個到堆填區。可惜,現時香港並沒有任何Tetrapak嘅回收渠道,而政府也袖手旁觀。

iii) 政府現在在香港推行的生產者責任制,為了官僚行政方便,以外判制方式把責任僅放在絕少數的大財團上,對本地中小企為主的回收行業的打壓。加上價低者得的投標機制,以致回收成效大大降低,如最近傳媒報導奪得全港三張中兩張玻璃回收合約的碧瑤回收不達標。相反,台灣、德國等地方推行的生產者責任制,更以回收價格補貼形式(回收一噸、補貼一噸),帶動全部本地回收業追求回收量。

【限塑及健全循環經濟】

自2018年中國因生態問題限制洋垃圾入口,全球回收業受到衝擊,回收處理成本大大上升。在2017年第2季,全球廢塑膠進口到中國有1931萬公噸,到2018年的第2季跌到只有9387公噸。由此,令人思考以回收為主導的環保減廢時代將終結,各國政府轉向著墨於源頭減廢的方向,反應快如歐盟落實在2022年限制使用10種即棄塑膠製品。

專家指,若沒有儘快新闢解決的方法,到2030年,全球將會有1.11億噸的廢塑料因為中國的禁令,無法被回收而被丟棄。因此,不是垃圾站建議政府在實行廢物徵費前,必先考慮源頭減廢的措施配合,並加快限塑及制訂限塑的時間表。加上所謂的回收行業,一直面對塑膠原材料(石油副產品)價格競爭,再多的回收品其實也沒法循環再用。因此一些國家如英國已着力推行,目標在2022年,向所有含少於30% 回收塑膠的塑膠制品徵稅,以鼓勵企業選擇用回收塑膠所生產的製成品,健全現時的循環經濟。奈何香港政府卻沒有點出現時回收產業的真相,並參考英國,推行相關的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