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大數據年代的個人私隱

大數據年代的個人私隱

圖片來源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建設銀行以更新系統為藉口,在系統更新後將會把客戶資料北移到內地的數據中心儲存。

香港客戶的資料是受到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保障的,可是數據一旦離開香港,進入國內,這將無法規管,因該類數據已離開香港金融管理局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管轄範圍。令人憂慮是國內一向對知識產權及個人私隱都不重視;很多香港人更擔心國內政府有絕對權力,可以透過不同渠道取得個人數據。 建行在搬遷數據前沒有向客戶詳細披露計劃,反映銀行沒有顧慮客戶憂慮,亦不給予通知,好讓憂慮顧客取消戶口。

建設(亞洲)銀行原身為廣東銀行,1912年在香港成立。其後經過多番併購,中國建設銀行於2006年從美國銀行手上購入銀行全部股權。 銀行其實一直在香港扎根,數據庫亦一直留在香港至今。今次的決定實在令人遺憾。

總結今次事件,我們有三大疑問:

1)以現時科技之進步,建行是否有實際商業需要將數據北移?建行有否重視香港客戶之感受及私隠需要?建行稱會採取適當管控措施,我們要求建行盡快向客戶及香港市民交代詳細運作。

2)為何代表我們銀行業界的立法會議員陳振英未就事件代表市民向建銀質詢?這不單影響建行客户,更是將香港人資料北遷至內地的案例。

3)同上,私隱專員公署在事件浮面後,一直沉默至今。公署實在有責任向建行提出質問,要求其解釋及釋除公眾疑慮。另外,香港立法局於1997年通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當中第33條條文禁止將個人資料移轉至香港以外地方,但至今未有生效日期。就今次事件,私隱專員公署會否亡羊補牢,儘快落實第三十三條,以加強保障香港人的個人私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