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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的警示

孟晚舟的警示

一直以來,好些中資企業透過控股形式,借子公司、孫公司、曾孫公司規避監管從事不想暴光的業務,藉此撇清關係。當然這種手法很多大企業也有,但當普通地區商業違規行為上升至國際層面,那是非同小可。美國代理總檢察長惠特克(Matthew G. Whitaker)表示,華為謊稱與Skycom無關,對Skycom與伊朗的商業往來不知情,這令到與華為有業務往來的銀行在不知情下違反美國法律。企業行為離不開金融機構,由中興至華為,不知會否令金融機構驟然醒覺,以前誤墮洗黑錢法網的情景,就像當年匯豐洗黑錢案要向美國政府支付19億美元,有可能在與中資業務往來中重演?

聽聞,近來一些金融機構職員對中企融資業務戒心頓起。企業透過銀行發債,銀行需要審查企業的發行章程和其他有關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相信與中資企業打過交道的銀行都有經驗,中企往往拖延提供資料、或不提供完整資料、或有意隱藏某些關係資料,要確認完全沒有違規之下完成發債項目,過程殊不簡單。現在從孟晚舟事件看到美國聯邦法院指華為進行銀行欺詐和串謀進行銀行欺詐、串謀電信欺詐、電信欺詐、串謀詐騙美國、串謀違反《國際緊急經濟權利法》、違反《國際緊急經濟權利法》、串謀洗錢等,不但針對企業,還控告個人,那麼,如果銀行處理發債的企業,隱藏了子公司、孫公司有與北韓、伊朗的關係業務,將來會不會牽連到銀行被控告串謀?於是,有些銀行客戶經理為免觸及地雷,遇到客戶不提供完整資料時,若不死纏爛打取得文件,就索性不做這個客戶。然而兩難的是,死纏爛打會嚇退客戶選擇另覓發債夥伴,都降低營業額。

這不單是銀行面對的難處,香港已經沒有多少商業行為可以脫離中企,尤其是依附中國貿易生存的公司。特區政府仍在宣傳「一帶一路」是香港持續發展的重要契機,怎知支持一帶一路不會間接成為與伊朗北韓交易的中介而遭受美國針對?當然,有人會認為正是美國針對中企可令香港擁有無限商機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