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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回應保安局準備就移交逃犯安排修訂相關條例的聲明

公民黨回應保安局準備就移交逃犯安排修訂相關條例的聲明

今日(2月13日)下午,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及郭榮鏗與保安局局長就當局建議修改《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和《逃犯條例》,容許特區政府移交在中國內地、澳門和台灣犯罪的疑犯到當地接受調查和審訊一事會面。李家超局長在會上表示政府建議刪除兩條條例中,訂明該條例不適用於香港與中國其他部份之間的協助及移交的限制。他亦透露港府正與內地磋商移交逃犯協議。公民黨就此表示極之憂慮。

郭榮鏗指,一國兩制保障香港的司法獨立、內地法例不適用於香港、內地執法人員也不可來港執法;一旦通過此修例,港府便可應內地政府要求,將身處香港的人移交到內地。他認為香港以至世界各國普遍認為內地司法制度不能保障受審者獲得公平審訊的權利,包括聘請律師代表的權利不被干擾、不得未經審訊而被長期監禁等。此外,內地政府亦曾多次以商業罪名拘捕異見人士。他更擔心,當香港為23條立法後,在港人士便可因為相關行為在香港及內地均構成罪行,而被移交至內地受審。

楊岳橋同意引起是次修例的港人台灣殺人案,公義未得彰顯。但他強調,當局的修例建議涉及放寬移交逃犯到內地,後果嚴重,因此向保安局局長提出反建議,包括在兩條條例的區域限制中,只除去台灣,以及為草案引入日落條款,一方面使個案可獲處理,另一方面本港可就此重大事宜從長計議。惟保安局局長在會上立即表示不會考慮,並指除將文件放上網及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外,不會作公眾諮詢。

郭榮鏗痛批保安局藉案件受害人家屬的哀痛,試圖極速通過港人多年來堅拒的中港移犯引渡安排,更稱內地司法制度沒有問題,是昧於良心、選擇性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