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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拒絕「被過橋」 李家超仲有咩藉口改引渡法?

台灣拒絕「被過橋」 李家超仲有咩藉口改引渡法?

保安局長李家超以引渡台灣兇殺案疑犯到台灣為理由,提出修改《逃犯條例》,實質目標是打穿21年來都沒人敢碰的中港司法防火牆,容許北京引渡在港人士﹝包括香港人、台灣人、美國人、加拿大人和其他國藉人士﹞到中國受審。

無論李家超如何裝出言辭懇切,特區政府受北京指使的圖謀已經令台灣政府警惕起來。台灣陸委會澳澳蒙藏處專委黃廷輝公開表示:「如香港政府以『一個中國』前提為修法來跟我們交涉,那我們是不會接受的。陸委會必須強調,政府絕對不會接受任何以消滅國家主權為目的的作為,所以希望港府還是以雙方人民福祉為考量、妥善處理這個案件。」

這段是上星期保安事務委員會的發言,我問保安局長李家超有沒有跟台灣當局講清楚,修改《逃犯條例》是以「台灣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為前提:以及有沒有跟台灣當局說,修法將會令每年數以百萬計台灣訪港人士面對被引渡回中國受審的風險。因為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香港是作為北京的白手套,為台灣民進黨政府製造政治難題。當時李家超說,香港修法不用諮詢其他人,日後跟台灣談也只會針對個別個案。

真的嗎?

台灣政府最新的立場基本上取消了特區政府的修法理由,因為既然修法是以「台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前提,就算修了法,台灣政府也不願跟你討論引渡安排。現在李家超已成「沒穿衣服的國王」,愈硬幹下去,開初時的虛情假意就愈顯得荒謬。當日找來被害者家屬開記招,與保安局唱雙簧的李慧琼和周浩鼎,更是枉作「賤」人。

正如姚松炎之前的文章指出,北京指令香港修法,志在牽制美國及其盟友:下次你再在加拿大夾我一個孟晚舟,北京就可慢慢在香港揀番一個/多個人質作報復。事件的影響範圍遠遠超出香港,除了香港人自己出聲,我們也要盡快讓駐港外國人群體了解問題的嚴重性,各自向自己的政府施壓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