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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在年宵 綠色不是點綴

綠在年宵 綠色不是點綴

文: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

第三年協助搞綠色年宵,感受仍深,今年尤甚,從五、六年前只有熱心人士自發組隊拯救物資,到三年前有官方支持在長沙灣搞綠色年宵試點,然後去年由一變五,最後今年擴展至十五個,理想的程度,應該比起近年大部分的環保政策或措施要好不少。當然,感受之深的另一原因,必定還有實際戰場上親身經歷的劣況:海量的椰青以極速「打爆」一個又一個廚餘箱、當面講明廚餘箱只放廚餘後仍然將竹籤拋入箱、拼命擤鼻涕在已分類的膠樽回收箱……面對這些問題,教育宣傳可以是長期戰,但每年我們都嘗試問:有關單位可以把綠色年宵概念放在年宵的前期規劃階段,把問題減至最輕,甚至解決問題嗎?

今年從「細場」長沙灣轉到九龍區「大場」旺角花墟公園,攤檔、人流數量倍增,商品種類花多眼亂,垃圾量可想而知,也就更加有感綠色年宵前期規劃的重要性,而非每年等待食環署競投年宵攤位後,再跟部門展開討價還價般的商議。基本上在競投年宵攤位的階段,攤位分布圖除了攤位的位置,亦已安排好場內其他相關設施的位置,包括回收物資位置、垃圾桶、上落貨區、臨時廁所等,負責綠色年宵的環團或組織要介入規劃回收桶、垃圾桶的位置及數量已錯失先機,事後要改動,難度當然不少。

須前期規劃 非事後小修小補

在熟食檔附近放回收箱會否影響檔戶做生意、將凋謝花卉回收區放在離年花檔位二百米外是否合理、要如何理解「在場內增加垃圾桶是加強環境衞生,在場內增加回收箱卻是阻塞行人通道」等實際操作,或者都不是非黑即白,但大家有機會早期講清楚,總好過事後只能小修小補。而且今年已有民間團體進駐十五個年宵場地,按各場地的實際空間及限制安排回收、分類物資,因此回收物資區、垃圾桶的位置及數量,來年應能更準確而合理地放在場內,關鍵是食環署、環保署等部門如何結集民間經驗,盡早協調。

至於每年的老問題:年宵過後檔主留低大量物資,要清潔工及義工「執手尾」,民間近年不斷倡議應事前設按金制度,檔主若沒有妥善做好檔內減廢、分類回收,將被沒收按金,從「污染者自付」的大原則下,根本無爭辯空間。

執行「辣招」 監督檔主清場

反而更想指出,現時食環署競投年宵的特許協議第二附表,已有明文標明檔主需在指定時間「自費移除准用範圍的裝置或設備(如有的話),並將准用範圍在清潔衞生的情況下騰空交還署方」,如不遵守,相關的「一切費用、損失、損害賠償或開支,可視為拖欠政府的債項」,政府有權追討。檔主的行為,根本是有例不依,食環署則是有例不執。既然如此,請部門真正「按本子辦事」,嚴謹監督檔主妥善清場,來年的年宵競投過程,也請向競投者強調這條離場安排「辣招」,不要讓「辣招」淪為無牙老虎。

有不少建議,例如大會應在場地設攤位提供租借餐具服務,取代規定檔主按《臨時食物製造廠牌照》使用即棄餐具;安排租借如帳篷等作搭建攤位的服務,避免製造額外的垃圾;清場時妥善人車分流,避免打擾工人整理場地之餘,又能增加公眾拯救物資及把剩物分享的機會,除了關乎年宵的前期規劃,也是部門之間的協調問題,這也不但是環保署與食環署之間的問題,而是食環署內部上下的問題。來年大家若繼續貌合神離,綠色年宵的「綠色」二字,其實與連鎖超市雪櫃內那貼上「綠色食品」標籤的西蘭花、番茄無別,只是點綴,不知綠在哪裏,這不是大部分有份捱更抵夜,推動綠色年宵的義工、團體願意見到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