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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結案陳辭】馬維騉:梁天琦係魯莽,係冇諗過;但佢冇講藉口,並無虛言

【辯方結案陳辭】馬維騉:梁天琦係魯莽,係冇諗過;但佢冇講藉口,並無虛言

照片攝於 2016-02-20,沙田

2019-03-05 高等法院

暴動案重審已近尾聲,輪到辯方律師結案陳辭,馬維騉先為第一被告梁天琦作結。

馬維騉引述另一辯方大狀郭憬憲勸喻,陪審團毋須裁決所有爭議,僅須定奪被告的罪嫌。

馬強調梁天琦選擇作供,沒有迴避問題,態度有目共睹。他誠懇地交代當時所想,加入本民前的他不介意被標籤為激進。

回顧案發當晚,時值港大四年級的梁適值參選,已經忙上加忙,兼之擔心上鏡貽誚,本來不想去旺角,與何曼兒反覆斟酌才決定落場。

有見警察推動高台,意欲清場,梁僅以一己之力用背阻擋。警察很快動用警棍和胡椒噴霧,梁與其他市民都在推撞下跌倒。究竟當時是警方主動啟釁;抑或是民眾衝撃警方,馬籲陪審團自行思量。

彼時情況危急,警力有增無減,何曼兒首議選舉遊行,已獲她作供證實。控方質疑黃台仰有否和議,惟馬點出即使警方鏡頭沒聚焦兩人,起碼見到兩人曾交談,與梁的證供吻合。

去到案件的關竅,就是梁天琦穿上藍衫後,走上前線舉辦選舉遊行的表現。馬條分縷析其發言,梁的說話明顯區分兩者:「如果唔願屈服,就留喺依度。本民前都留喺度。」其他發言亦類同,呼籲市民「執生」,「但我地唔會走。」唯有後者才是遊行隊伍。

乃後梁遭揶揄和柴台,他忍不住還口:「依個係少過三十人嘅選舉遊行,人人都做得」,叫楊岳橋「拖三十條友出嚟保護市民啦。」反映梁的理解,就是正在搞不過三十人的選舉遊行,即使兩個候選人同場舉行依然合法。梁顯然明白楊岳橋的知名度更高,若楊也願意現身仿傚,警察更不敢向他動手。

控方著力的攻擊點,便是指控選舉遊行為幌子,謂梁等心知肚明,現場群眾遠超三十人,都有共同目的,未經批准即屬違法。

然而馬斥之為「猜測」。梁已開誠布公回應質疑:「我只知自己點諗,唔清楚其他人有冇共同目的。」

馬維騉重申梁天琦的原意,就是搞一支不過三十人的遊行隊伍,站在市民前面,橫亙在警民之間保護市民,免遭清場。他請陪審團考量,究竟群眾是否有共同目的阻礙執法。「企喺度都算?」

馬回顧在警察警告下,梁天琦最後的公開呼籲。「佢地好快衝過嚟」、「諗吓前面幫你擋差佬嘅人」、「每一個都要幫每一個」、「我地(遊行隊伍)唔會走,你要清就過嚟清」。反映梁既沒有遮掩也沒有預謀,呼籲身後市民要幫站在前線,首當其衝的遊行隊伍。

臨到最後關頭,梁仍然把後面傳來的頭盔交給旁人,只戴著普通的眼鏡、遮口的面巾,還有一支水樽。他根本「冇諗過」保護自己,遑論動武。

衝撃前黃台仰曾呼籲群眾前進,但梁天琦沒有響應,並問黃「點衝呀」。然而黃堅持倒數三二一向前衝,梁天琦亦隨之上前。

馬強調梁所言並非藉口,只是澄清。梁作供時坦認「魯莽」、「冇深思熟慮」。惟其剖白正正反映他沒有盤算,沒有預謀,惜事與願違。

結果拿著水樽的梁天琦,根本傷不到持長盾的警察。馬總結道:「有預謀就唔會毫無裝備」;「有深思熟慮就唔會送死」。

馬籲陪審團應該區分梁天琦和黃台仰,請他們慎重考慮,梁有否蓄意使用暴力。

之後馬維騉將話題轉向警方。警司莫慶榮作證時說,只想清空馬路,無意清場,但復後又承認,道路兩邊都有警察防線,收攏合圍。衡諸當時環境,行人路上已有大量市民,如何驅趕馬路行人和小販車子通通上行人路?

辯方曾詢問過,若非本民前採取主動,而由警方主動清場,結果如何。警方承認結果一樣。

馬維騉罕有地提高聲調:「答案呼之欲出。。。警方根本冇諗過市民安危!」

「想保護市民嘅係梁天琦。」

最後馬維騉援引村上春樹雞蛋與高牆的比喻,重覆說了兩次:「清心直說,並無虛言。」

他籲請陪審團:「請根據你們嘅誓詞,作合乎事實嘅裁決。」

各辯護律師將陸續發言,接著由法官頒布指示。預計兩星期後,陪審團將退庭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