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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文遠三文治案上訴得直 法庭撤銷控罪及監禁刑期

吳文遠三文治案上訴得直  法庭撤銷控罪及監禁刑期

(獨媒特約報導)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在前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襲擊署理總督察劉泳鈞一案被判罪成,他前年申請上訴,法庭今早判上訴得直,撤銷吳文遠的控罪及監禁刑期。

案情指,吳文遠在2016年9月4日在中區羅便臣道高主教書院的票站外,向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一行人投擲「臭魚」三文治,對方當時彎腰避過,三文治擊中梁背後的劉泳鈞。法官邱智立宣布裁決後,旁聽人士拍掌歡呼「有天理」。判詞中指出,法官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吳文遠觸犯了普通襲擊罪。法官又對控方擁有足夠證據,而不直接控告吳文遠襲擊梁振英感到大惑不解,卻控告他襲擊劉泳鈞。

在裁決後,吳文遠表示感到驚訝,稱很久沒有如此正常的判決。他質疑律政司檢控自己是政治決定,並且選擇不把梁振英列為「第一受害人」。

社民連成員黃浩銘、新民主同盟立法會議員范國威、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工黨副主席李卓人和曾健超等到場聲援。吳文遠強調,當日示威是為貧窮及基層長者發聲及爭取全民退休保障,重申是無怨無悔,「能夠為無權者奮鬥抗爭,是我的光榮。挑戰腐敗的威權制度,我無悔無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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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庭前,吳文遠對記者表示,今次入獄已有心理準備,強調只是由大監獄進入小監獄,「案件歷時兩年半,但香港的貧窮及長者問題沒有改善,卻只有惡化。」他表示,只要有不公義便會有人站出來,「軟淋淋的三文治都話係攻擊性武器,三星期刑期, 比起貧窮長者及其他政治犯根本微不足道」,重申不會因為入獄而放棄抗爭。

吳文遠同時還有兩宗案件在身,他在2016年的反釋法遊行案中,被控煽惑他人擾亂公眾秩序及非法集結等罪,及2017年時在社交媒體上向傳媒披露,時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是廉政公署的調查對像,被控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罪罪成;被判入獄四個月,目前保釋等候上訴。

同為反釋法遊行案被告、社民連的周嘉發透露,今日原為反釋法遊行案的判刑日子,但代表的大律師郭憬憲申請押後至5月15日。

記者:麥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