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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長期「嘆慢板」|縱容香港仔船廠違規出租泊位

地政總署長期「嘆慢板」|縱容香港仔船廠違規出租泊位

今日申訴專員公署發布主動調查,就海事處規管私人船隻的繫泊安排提出建議。

調查顯示,船廠違泊情況嚴重,但地政總署多年來疏於執法和作出糾正行動。在2月20日立法會會議上,我曾質詢地政總署在16間船廠的執法情況,署方指出有七間船廠懷疑違規,但「由於涉及的資料眾多,地政總署正在整理聯合巡查調查結果,稍後會就調查結果諮詢海事處,以確定有否違反租約用途限制的情況」。涉及船廠的投訴經年累月,地政總署卻一直「嘆慢板」,至今仍在「整理調查結果」,令人質疑署方縱容違規行為。

今次申訴專員的調查證實地政總署執法存有流弊。雖然地政總署曾於2017年底去信該等船廠租戶,要求他們提供資料證明當時的土地用途沒有違反租約條款,然而單靠署方的訊問方法,無法確保租戶遵守租約條款,執法形同失效。故此,我同意申訴專員的觀察(第7.51段),認為地政總署執法人員應「具備足夠船廠用途的專業知識」以協助執法。

另外,鴨脷洲船廠外非法泊車問題同樣嚴重。今年1月城市規劃委員會「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審議其中一處船廠用地的短期租約申請時,規劃署曾引述警方和運輸署的意見,表示船廠外的非法泊車事宜,對交通並無負面影響。顯然,執法部門態度散漫,縱容違規情況,對居民生活造成極大不便。

運房局自2012年的「政策支持」,致令當局一直縱容船廠用地用途處理不當問題,繼續批出有關短期租約。在此,我促請海事處盡快檢視本地船廠實際上提供的船廠服務,是否足夠應付本地船隻的需要,以確定運房局關於船廠的政策基礎。同時,亦請地政總署盡快採取措施,糾正違規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