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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哲學】何謂科幻?科幻作品必須具有準確的科學真實性?

【藝術哲學】何謂科幻?科幻作品必須具有準確的科學真實性?

最近在中國火紅的電影《流浪地球》,惹來部分觀眾批評,認為電影中有不少科學硬傷,根本稱不上科幻電影。

一部科幻作品是否必須具有準確的科學真實性,才算是合資格的科幻作品(Science Fiction, 以下有時簡稱為 SF ) ?這其實是一個文學與哲學的問題。對此的一個極端答案是:對的,科幻作品必須沒有科學硬傷,至少是不要違反科學得太離譜,否則就應該叫做奇幻或幻想作品。

但怎樣才算是「不要違反科學得太離譜」? 電影《絕世天劫(Armageddon, 1998) 》不論是在星球重力還是解救方法的設定上,都是不符合科學和常識的;這能排除它是科幻片嗎?的確,有些著重科學真實性的觀眾會傾向把它當作災難片或冒險電影,多於科幻電影。事實上,我認識一些「科學人」堅持 SF 不應該有任何科學硬傷。他們不時抱怨 SF 裡不科學的部分,似乎是想籍此宣揚正確的科學資訊,但旁邊的人聽起來更像是在主張 SF 必須要有堅實的科學基礎。在外國,著名的天體物理學家 Neil deGrasse Tyson 便是這派的擁護者。

科幻作品必須具有準確的科學真實性?

科學家似乎特別著重 SF 的科學真實性;但如果堅持這個嚴格的準則,幾乎沒有什麼科幻電影能夠過關。不論是《星際啟示錄(Interstellar, 2014) 》、《引力邊緣(Gravity, 2013) 》,還是已屬硬科幻的《火星任務(The Martian, 2015) 》都有其違反科學的部分。即使像《廿二世紀殺人網絡(The Matrix, 1999) 》這套科學家投票最愛的科幻電影,在「把人類作為能量來源的電池」這關鍵設定上也是違反科學知識的。也許就只有神作《2001 太空漫遊(2001: A Space Odyssey,1968 ) 》能唯一通過這個測試,不,你可以看一下維基百科,它同樣存在各種科學偏誤。

追求準確的科學真實性似乎是不切實際的。舉例來說,太空應該是沒有聲音的,因此電影中任何太空上的戰鬥場面都應該保持肅靜,即使幾艘巨型太空船正在爆炸中。那麼,如果我們不接受這種立場,是否意味著需要跳入另一極端立場,即 SF 並不需要科學準確性?不,這個結論同樣難以令人接受。如果科幻作品完全違反各種科學常識,那麼應該稱為奇幻作品才對。著名的科幻作家 Robert A. Heinlein( 又稱為 "Mr. SF" ) ,便提到科幻作家應該鑽研那些打算引入故事的科學領域,包括讓專家閱讀及批評故事裡的科學部分 [1] 。畢竟,如果作家懶得研究作品中的科學部分,他們根本不適合創作科幻作品。

何謂科幻作品?

現在我們看到兩面極端立場都不可取,其中困難在於作品要有多大程度的科學真實性,才符合「科幻」的要求。這個問題實情牽涉到該怎樣定義「科幻作品(SF) 」。《 2001 太空漫遊》作者之一 Arthur C . Clarke 曾說:「科幻小說是有可能發生的事情,但你通常不希望它發生;奇幻小說(Fantasy fiction) 則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但你通常希望它發生。[2]」這個定義聽起來很有趣,但似乎不太嚴謹。

在此引入「類型(Genre) 」的哲學討論,也許能帶來一些啟發性。當我們把虛構作品區分為「科幻/非科幻」時,實情是在作「類型」的分類。「科幻」是虛構作品中其中一種類型,其他類型還有喜劇、悲劇、驚慄、動作、冒險、災難等。在藝術哲學上,如何區分不同「類型」是個大課題,一般有兩大進路:一是為該類型給出本質定義;一是視類型為一歷史上某個流派的傳統。

第一個進路的難題是,我們很難給出類型的本質定義,它不是太寬就是太窄。科幻小說家 Adam Roberts 曾說過定義科幻作品,很難不是同義反覆或極度含糊,例如「科幻小說就是包含科學幻想元素的小說」這樣的定義毫無認知價值。為什麼「科幻(SF) 」難以定義?這也許是因為它不僅僅是由一組文本的特徵所形成,它更像是一種流派的歷史,牽涉了以下所有細節:作者創作的意圖和過程;歷史時代背景;出版商的要求、期望、評論、推銷手法;出版後作品的反應、評價、被分類。難怪有人說,科幻作品的定義和科幻作品所創造的世界一樣多。

正如曾任科幻大會(The World Science Fiction Convention) 項目主任的 Farah Mendelsohn 所揭示一樣,科幻小說與其說是一種類型,不如說是一種正在相互參照和討論的過程 [4] 。然而,即使我們承認「科幻(SF) 」是藝術史上的一種傳統,同樣難以解決我們的問題,因為它太空泛,也會遇到反例 [5]。

為什麼要問一部作品是否科幻類型?

話說回頭,為什麼我們那麼著緊一部作品是否屬於科幻類型?這是否只為了「正名」?也許不是的。類型和文學批評息息相關。早在兩千多年前,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在《詩學(Poetics) 》中就指出兩者的關係。

亞里士多德把詩歌分成「喜劇」、「悲劇」、「撒特劇(satyr-play) 」和「史詩」。他認為,每一個類型都有其本質和終極目的(telos) ,例如悲劇的終極目的是,主人翁在故事結尾遇上命運下滑的悲劇情節,這樣的劇戲性能喚起人們憐憫和恐懼,從而對這些情感產生內心淨化(katharsis) 。換言之,一個稱得上悲劇的詩歌必須實現這種終極目的。亞里士多德用此(加上一些特定原則)來區分好和不好的悲劇類詩歌。

當代不少美學家都接受了「類型」是重要的美學元素,它能夠指引人們如何詮釋、欣賞和批評作品 [6]。試想一下,當你把《午夜凶鈴(1998) 》歸類為喜劇電影,還能正確理解它的內容嗎?許多人都會提到小時候初看《大話西遊之仙履奇緣(1995) 》時以為是喜劇,覺得普通好笑;長大後才發覺原來是悲劇,也因而看懂了其中想表達的人世間情愛裡刻骨銘心的悲哀與無奈。

作者意圖決定了作品類型?

因此,我們重視一部作品是否真的屬 SF ,是因為我們想恰當註釋、欣賞和評價該作品。如果《流浪地球》根本不是 SF ,那麼我們批評它有明顯的科學硬傷,似乎是錯失要旨。當然,《流浪地球》不論在作者意圖還是宣傳上都以「科幻片」自居,那就不能躲過一般對 SF 的評價。

然而,作者意圖決定了作品類型嗎?這也不一定。歷史上出現兩個極為有趣的反例 [7] 。

第一個是關於作家 Pamela Zoline 的短篇小說《 The Heat Death of The Universe, 1967 》。這部小說非常出名的原因之一,是人們對它是否為「科幻小說」具有激烈的爭議。這部小說主要描述一個中產家庭主婦 Sarah Boyle 的一天生活,包括她如何為孩子準備早餐和即將的生日聚會,乍聽起來完全不具備科幻元素。然而,這部小說的特點是行文中充滿科學用語和隱喻,家庭被隱喻為類似於宇宙的封閉系統,而受到熵(i.e. 主婦的孤獨、單調乏味的工作等)的破壞最終瓦解。

作者 Pamela Zoline 認為這是一部科幻小說。它不但在科幻雜誌中發表,也多次列入科幻小說選。然而,一些批評家認為這小說只是運用科學概念作隱喻,故事實質發生在一個普通家庭的廚房之中,內容沒有涉及一般科幻小說的「太空旅行」、「外星人」、「機器人」、「未來科技」等元素,因此稱不上科幻小說。

另一個有趣的例子剛好相反,作者認為自己寫的不是科幻小說,但一些批評家和讀者認為是。 Margaret Atwood 是加拿大著名的作家和評論家。她曾寫過名著《侍女的故事(1985) 》,在 1987 年獲得亞瑟.克拉克獎(一個頒發給過去一年英國出版最好科幻小說的獎項),另外她最近的一部作品《 MaddAddam(2013) 》,獲得 Goodreads 讀者評為該年度最佳科幻作品。

然而, Atwood 本人卻一再否認自己的小說是科幻作品。她認為科幻小說是指那些今天不可能的發生的事情,涉及諸如太空旅行、時間旅行、在其他星系發現綠色怪物,或各種尚未開發的科技,但她的小說沒有這些元素,因此她更希望自己的作品被歸類為「推想小說(Speculative fiction) 」[8]。但部分評論家卻對此不賣賬,認為 Atwood 是籍此避開科幻小說評論家的批評。

因此,作者意圖似乎不能完全決定作品的類型。我們還需要考慮作品內容的特徵,以及評論家和讀者的想法。

類型批評只是眾多批評準則的其中一種

說到這裡,那麼究竟我們如何區分「科幻/非科幻」?又,科幻作品要有多大程度的科學真實性?也許這是個很重要的問題,具有深遠的意義,因而才難以回答。其中有幾個方向,可以供大家思考。

第一,對 SF 類型的兩個分析進路都各有困難和優點,也許混合型的進路是比較適當,即它既牽涉作品的本質特徵,也牽涉作品以外的歷史背景、作者意圖等元素。

第二,假如 SF 的不科學部分是可接受的,其必要條件是和該作品的基本設定或世界觀是相一致的(但不是充分條件)。

第三,一些讀者會認為 SF 的終極目的是為了探索未來科學世界的可能性,因此才堅持 SF 應該具備最低限度的科學知識。但 SF 的終極目只可以是這樣的嗎,或只有這個目的嗎?

第四,我們應該注意到「類型批評」只是其中一種批評方法,我們評價一個作品,還有很多準則,包括基本設定是否一致或能自圓其說、故事情節是否吸引、主題是否具有深刻意義、角色塑造是否鮮明各具有情感及心理深度等等。即使一部作品真的屬 SF ,我們還是需要其他準則來評價它。

註腳
[1] 見此
[2] BBC
[3] 引自 Simon J. Evnine (2015), “But Is It Science Fiction?”: Science Fiction and a Theory of Genre
[4] ibid
[5] 一個可能的反例是如何界定 SF 的起源。如果 SF 是現代的新興類型(傳統),那麼在前現代具有強烈科學及幻想元素的作品就不算是 SF 嗎?
[6] 特別要注意,一個作品可以同時屬於幾個類型,以及每個類型都可能有其子類型。談論類型的經典論文: Kendall Walton (1970). Categories of Art 。另外可看 Paisley Livingston & Carl Plantinga (2008). The Routledge Companion to Philosophy and Film (Routledge Philosophy Companions) 入面關於 genre 的討論。
[7] 以下內容主要引自 Simon J. Evnine (2015), “But Is It Science Fiction?”: Science Fiction and a Theory of Genre
[8] 如何界定「推想小說 (Speculative fiction) 」,可能是個比科幻作品更為複雜的課題,因為它一般被視為包含科幻、奇幻、烏托邦或反烏托邦、超自然等複雜元素。維基百科對此提到一個有趣的區分,指出奇幻類、魔幻寫實和推想小說的分別,詳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