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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報告的真相——掛一漏萬的香港環評制度

環評報告的真相——掛一漏萬的香港環評制度

對於動物來說,環境影響評估(EIA)就是決定該種動物在各種工程的影響下可否獲得合理的補償,它是一個用以評估公私型工程對空氣質素、嘈音、水質、生態、漁業、文化遺產等各方面影響的工具。最近備受觸目的工程必定是六千多億的東大嶼都會填海計劃所屬,填海面積之大實在讓人感到驚訝。回想起半年前的海上液化天然氣環評報告,它提議發展海上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以接收和儲存液化天然氣,然後以海底管道輸送至發電廠,藉以達到政府的減排目標;與此同時,海洋生物的生活亦將會有翻天覆地的轉變。

以我對生態的認識,發現這份環評提到的緩解方案不是全部對海洋生物都能夠起作用,當中有錯漏或避重就輕之嫌,意圖淡化該影響對物種的傷害。報告其中一段指出工程完成後,動物(主要是潮間帶的物種、珊瑚群落)很快便會歸家。(Following completion of the pipeline installation works at the landfall points, intertidal and subtidal marine organisms are expected to quickly recolonize the reinstated seawalls.)不過誰說過海洋生物會回家就等於沒有問題?牠們雖然會回家,但新家的成員和鄰居都已經是另有其人,不再是昔日的家了。而歐盟一項研究顯示,如果重建一個生態系統,可能需要數百年的時間,而族群的相似度則需要數百年至數千年才能恢復;如以珊瑚礁來說,受最嚴重影響的珊瑚礁估計需要20-25年才能復原。新的群落(家)與原先的不同,復原時間之長短亦沒有標準,所以環評不應以有多少/有沒有海洋生物回家為着眼點而忽視工程對生態系統的影響。

除了關心海洋生物的鄰居外,水溫同樣引起我的興趣。環評提到即使工程會排出冷水,海洋生物都會因為適應了季節性轉變的水溫,能夠忍受不同的水溫,所以工程不會對牠們有影響(Hong Kong marine biota are typically adapted to large seasonal water temperature differences and exposed organisms are expected to be tolerant of the predicted small reductions in temperature associated with the cooled water discharge.)。其實海洋生物忍受水溫轉變的能力並不如環評所講的強。參考天文台的數據,香港的海水溫度每年平均在17°C-27°C,比起工程時釋出的冷水(環評指排出的水比平時的海水低9°C,即是水溫在8°C-18°C左右)還要暖。水溫對水生動物而言是很重要,簡單來說,水溫下降,動物會較不活躍,因為減慢了身體內化學反應的速率,產生更少能量和消化得更慢。改變溫度還會影響動物對獵物的反應、遷移(動物或會因而遷離原本居住的地方)和休息的行為,也會影響牠們的生殖和發育時間。正因為海洋生物不能忍受這麼冷的水,環評更不能草草地指出冷水會被中和就認為物種不會受影響,因為水溫會改變動物在生態系統上的角色,特別是生物繁衍,以致影響整體生物多樣性。

有見及此,香港應該要有更好的環評制度,特別在保護物種方面下功夫,徹底了解各種動物的習性才提出可行而有效的緩解方法。從剛才提到的例子中得知,香港的環評只在乎短期的影響,沒有對生態的影響作出長遠考慮,反映現時的環評過於制度化和模式化,一切只跟從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的技術備忘錄或指南來進行生態影響調查。然而,備忘錄所列的只是最基本的要求,亦沒有要求在指定時段或季節進行調查,不但不能反映個別物種對於環境的一些要求,還會減低調查結果的準確度和可信性。

針對上述問題,其實可以參考加拿大、荷蘭的做,她們准許民間團體就環評進行民間評估並與法定環評看齊,這樣可彌補環評的不足,也可作為監察手段(例如顧問公司未有如實反映生態調查的數據)。另外,備忘錄的規定亦應該定時更新,可以在生態調查方面加入更多要求,例如要求在指定時間內進行一定數量的連續性生態調查,而不是讓顧問公司自行選擇調查的頻率,以確保得到一個更準確的數據,避免偏頗或不盡不實。最重要的是在工程進行中或完成後應積極跟進及公開相關物種的情況,否則所有緩解措施只會是談空說有。

最後,我們不應單靠環評來保護在工程中受盡折磨的海洋生物,最重要的是我們關注環評,關心我們的環境,關心我們的社會,在千瘡百孔的環評下為物種爭取更多的生存空間和補償。再想想最近被討論得熱烘烘的東大嶼都會計劃,希望政府可以詳細考慮其他可行的方法,就算不填海,發展現有的土地、荒地,開發低自然敏感的地區亦不失為可行方法,實在沒有必要大規模填海。

守護大嶼聯盟
實習學生李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