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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新界東北前期工程撥款的理由

支持新界東北前期工程撥款的理由

按: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和尹兆堅,日前在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支持通過涉新界東北發展古洞北及粉嶺北的前期工程撥款。李澤民在 Facebook 發帖,質問尹兆堅是否還記得為東北撥款抗爭而被判入獄的東北十三人,尹兆堅在其帖文留言回應。

全文如下:

我少用 FB﹐遲了覆,sorry!大家吸啖大氣,先平和地看完我的諗法。

Gil問嘅我當然記得,但唔代表咁就要以情緒永遠拖死個 project,如果佢已經改善到合理程度,而尤其當日抗爭都包括村民訴求合理賠償同安置吧(當然實有人叫不遷不拆)。大家先了解,唔好只聽部份環保系的朋友,只著重部份內容或個人信念的說法,蓋過全盤理性思考。

現時賠償方案倍增至 120 萬元

賠償方面,爭取到由 60 萬升到 120 萬,新舊賠償方式並存,高者為準喎。上次panel 後已有朋友就呢點發放誤導訊息,屈咗林卓廷引來大批人指罵,事後都無道過一句歉啦,我都未話要計,我地都慣晒啦,大家暫唔好信晒一方之言先,了解晒再判斷。

石仔嶺老人院已大致上無縫銜接,當中有百多名長者要先搬去現有隔籬院暫住,但之後會起新大樓接收得晒 900 名長者,院方同長者係會麻煩 D,但權衡下非不可為,亦係最減損,現在要擔心反而係堅持留下的話,日後防止工程噪音等問題。另外投標制經我提出都改良了,當區老人院營運者有優先計分。院方仲有點擔心,昨日投票前後都有同我地當面傾,他們託我與林卓廷再爭取一些改良,我倆昨日即晚約發展局開會處理了。

另外我地一直迫政府要有足夠安置俾村民,最終除百和路房協安置邨外,先安排上水寶石湖邨全邨做東北安置用途,村民得4百多戶,計埋分戶一倍開,理論上大致夠安置,大家做開重建組織工作都知,居民唔會真係單一去晒一條邨的,有些因個人原因,會接受不同的搬遷賠償選擇。我做社工時當然爭取俾村民登記咗先啦,要唔要可以再講,唔啱咪唔要囉,點會叫人唔好登記呢?如果唔快手爭取最大利益,寶石湖邨之後派咗出街,村民更唔夠分,做乜要推到件事入死胡同呢?做基層組織工作,面對糾結問題,唔係應該逐個逐個結解開,去保障當事人最大利益咩?

會向運房局及房署肯定居民安置時可獲較大單位

有人提出擔心細節位,可以再拗,例如嘈寶石湖邨 1、2 人單位可能不足以分配,喂做過重建清拆上樓會知,2 人係可配 3 人房㗎嘛,唔好只睇面數就嘈,務實點去幫居民拗同爭取仲實際,我昨晚亦已同發展局千叮萬囑,我亦會同運房局和房屋署 confirm 晒保留呢d 安置時按政策派大一點的細節位。

畢竟那是個包含 7.2 萬個房屋供應,當中 67% 即 48,500 戶是公營房屋單位的項目,我地平日講嘅基層上樓難 27 萬戶 60 萬人上樓無期、21 萬名劏房戶慘況要改善係咪堅嘅先?

我每星期都落區見呢d水深火熱嘅朋友,參與佢地嘅活動,每次都講到喊,我覺得身負重任。我總唔可以學某少部份保育朋友咁單一考量同灑脫。

大型填海如明日大嶼我固然反對,咁你反填海,有人提民間搞全民公投反對好嗎?佢又話唔好,大是大非嘢唔應該公投喎(?!) 。唔填得海,咁用其他方法拓地建屋,又話反對大規模發展新界土地,唔認同我話運用收回土地條例,以 NDA 新發展區模式收回發展商手上農地棕地荒地做新市鎮;取消丁權又話唔認同話驚都市化;部份人士甚或對我要求全收 172 公頃粉嶺高球場態度都變模糊;咁棕地得啦呱,又有人話安置作業者,好啦咁諗另區多層大廈安置,又話唔得,要原區安置才ok?到底上述咁嘅調調有無政策邏輯問題。喂到底想點?底牌係乜,如果你全盤咁睇,大家都自有判斷。

真心解決土地基層住屋問題,還是保留心中信念?

無嘢係無痛㗎,係咪真心想解決土地同基層住屋問題㗎,定係只係為保留自己心中的某些信念或目的,如自己嘅生活方式或城鄉分隔呢?咁同林鄭用劏房兒童過橋去搞填海,本質上又有幾唔同?

3 月 13 日林卓廷有落過村,約埋發展局同村民傾,絕大多數出席嘅村民都大致接受改善,只係在一些細節有異議,我地一直馬不停蹄為村民同政府傾,如房協能否派人去登記、無需審查以乙類租金上房協安樓時,可否放寬予合資格的用甲類平租……等,睇嚟財委會傾前都可以落實到。

如果最後呢 d 細節落實唔到,我當然反對,迫政府做埋,如果都改善埋,我除咗情感外,還應繼續反對嗎?目前的確未完美的,例如有朋友堅持,有農地有農舍安排都唔ok,只有「耕住合一」才能接受,well … 每個人都有自己嘅信念同堅持,我不能 judge﹐亦希望佢爭取到,仲事實發言有幫過口。

但世事總有個臨界位,尤其作為代議士,講嘅係宏觀整體市民利益,在最早幾段嘅改良後的安置措施,加上「2022 年供應第一幅公營房屋用地,預計最快在 2026 年入伙,第一階段供應 2.1 萬個單位,包括1.8萬公屋,最終有 48,000 個公屋落成」等因素,放在天秤上,我唔會話投反對票錯,大家有自己的堅持,但我考慮晒上述,同繼續幫村民同老人院改善緊最後一些細節,係咪投支持票又係絕對錯呢?

我只希望大家明白,我唔係基於某些人指責的不義理由去投支持,我係本著正當理由,去整體考慮,思想情感掙扎後作出困難決定的。

歡迎交流、指正、辯論。

沒有東北十三子抗爭 政府會讓步嗎?

今日嘅果,源於大家抗爭嘅因,我好清楚肯定所有行動的意義,請不要以為不反對就是令 13 子的付出白費了,非也!沒有當日大家抗爭,今天政府會讓步,會有絕大多數村民能接受的方案?

題為編輯所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