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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與性小眾不兩立? 四教同場交流 道長:無絕對陰陽 牧師:有愛就有上帝

宗教與性小眾不兩立? 四教同場交流 道長:無絕對陰陽 牧師:有愛就有上帝

(左起)余國斌道長、黃大榮居士、陳滿鴻神父、卜莎崙牧師

(獨媒特約報導)宗教與性小眾,是否必定不能相容?第三屆同讀文化節在上周六(3月30日)舉行「我的信仰而有愛:跨宗教交流會」,有天主教、基督教、佛教和道教的代表討論對於同性戀、同性婚姻和跨性別人士的態度。陳滿鴻神父表示,天主教對性小眾存寬容的心,然而根據教義,天主教並不認同同性婚姻和同性性行為。卜莎崙牧師則指,基督教認為上帝的愛涵蓋所有人,包括性小眾。余國斌道長和黃大榮居士亦表示,性小眾未有違反道教和佛教傳統教義,籲社會給予性小眾更多包容和支持。

道教:拒死板性別定型

被問到對同性戀的看法,余國斌道長指出,道教有「陰陽結合」,「陰」是女,「陽」是男,然而「陰陽」並非對立,「陰陽中間都有一點,其實都表達咗冇絕對嘅陰陽」,因此道教並不贊成死板的性別分類和定型。黃大榮居士指,佛教則遵從「不害」原則,性小眾沒有害人,就應該予以接納,社會上其他人無權利強迫他人改變性傾向。

陳滿鴻神父則笑稱,以下說話可能會「得罪好多人」,指就天主教教義而言,同性戀屬於「要輔導的人」,教會中有輔導員專門輔導同性戀。然而,他表示天主教不反對同性戀傾向,僅僅反對同性性行為和同性婚姻,又指天主教贊成同性戀非刑事化。

基督教:性傾向亦是上帝創造

卜莎崙牧師回應陳滿鴻,指基督教和天主教相似,對同性戀不置可否,她也曾擔心自己作為同志會失去上帝的愛;但是她後來領悟,基督教的核心為愛,愛不分種類,「有愛嘅地方就有上帝」,而性傾向亦是上帝之創造,相當於身體的一部分,須肯定和接受。她其後於2010年出櫃,向外界承認同志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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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只承認一男一女婚姻

談及同性婚姻,陳滿鴻就指出,天主教只允許「一男一女」婚姻。就近年多國通過同性婚姻法案,陳滿鴻坦言,天主教並不會叫人投贊成票,然而也不會插手阻止法案通過,因為同性婚姻屬社會事務,與宗教分離,教會只會呼籲神父拒絕為同性戀主持婚禮。不過他補充,現任教宗的態度開放,對同性戀比以往包容,承認是其中一種伴侶關係,相信以後天主教對性小眾將更加接納和包容。

佛教:教義只禁權力不平等的性關係

黃大榮則回應,佛教教義並沒有像天主教一樣對同性婚姻和性行為有清楚規範,但某些佛教徒指出佛教教義禁止口交和肛交,因此佛教禁止同性戀婚姻和同性性行為,黃大榮指出這一說其實是「誤導」。他解釋,若查證文本,此句完整意思是不能向社會弱勢人士施行任何形式一方非願意的性行為,其中包括口交和肛交,此教條為針對權利不平等的性關係,「好似男女性別權力極不平等嘅印度咁,其實呢個教條嘅意思係,無論男女都唔應該受社會權力較大嘅人性侵犯,唔係話禁止同性戀」,因此同性戀也能「成佛」。

高等法院在2017年判決變性人士W勝訴,變性人士此後擁有結婚權利。陳滿鴻認為,如果該變性人士出生時女性性徵佔多,然而身份證被判定為男性,其後變性為女性,天主教將會接受其女性身份;但是一旦他本身為男性,即使變性後結婚,基於天主教只認同出生性別,仍然會將之視為同性婚姻。但他認為,天主教不會將性別重置手術定罪,純粹不會對此予以認同。

卜莎崙同意不應定罪跨性別人士,也不應對其存有歧視,「有啲人天生就有兩個子宮,其實都係上帝神奇嘅創造」,因此「要humble(謙虛),唔識就唔好歧視」。余國斌則回應,傳統中國文化對性小眾相對寬容,例如福建的風俗「契兄弟」男男同性婚姻和順德同性戀馬姐,又指出道教中其實有同為同性戀的「兔兒神」,掌管人間同性相悅,台灣更建有「威明堂」祭拜兔兒神,可見道教傳統對性小眾並不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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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邱愛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