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惻隱

惻隱

(圖:Alan Man Photography)

行家最近在一場國際賽支援工作遇上一件令他挺氣結的事。

兩球員在球場上碰撞,我隊球員受傷要求醫療人員入場支援。行家入場後,球證跟他說:「你會幫我的嗎?」

不論是隨隊的還是主辦單位的醫護,心態都只是一心想幫球員,和球證是啥關係?

行家希望可以完成簡單檢查決定球員是可以經短暫治療後決定作賽,還是要擔架抬離場兼換人,而球例亦寫明,遇上這樣的情況,他可以有三分鐘檢查時間。

可他全程被球證催促要將受傷球員離場。他感到,球證只是希望儘快將球員送到邊線外,不要阻礙地球在轉動。原來,這算是一種幫忙。球員受傷,誰的忙需要隊醫來幫?

國際足協多年來有關球員在比賽期間受到腦震盪的處理方法屢次遭人垢病,原因主要為其制訂比賽規則的思維模式,是所有突發事件都要儘快處理,以免影響比賽的可觀性。所以2014年世界盃後有關處理腦震盪處理措施作出多項修訂,包括教練、醫療人員和裁判的訓練課程、裁判可以停錶及判決懷疑有頭傷球員在場內有三分鐘檢查時間、及在2018年有視頻判決(VAR)時亦容許主診醫生索取片段作即時診斷之用。

然後,就有世界盃摩洛哥隊醫在球員腦震盪後被掌摑及噴水的經典畫面,球員有明顯失憶症狀,卻在六日觀察期前已經再上陣。國際足協的罰則?只是一封醫療長的親筆簽名警告信,完全起不到任何阻嚇作用。

教練的思維模式,當然是想要贏。隊醫呢,贏非不重要,但球員安危是首要考量。所以球員受傷,隊醫就在在教練和裁判的磨心間。

足球是隊際項目裏比賽時間最長換人名額最少的項目。裁判見有人受傷,當然儘量想隊醫快點將受傷運動員搬離球場,教練卻想重心球員可在在球場裏決戰到最後一刻,以免浪費換人名額。

每次球員撞到頭,雖然手腳在場中間僵硬了好幾秒鐘,但球員隨即有點亢奮地表示可以繼續比賽。這些事情,在教練眼中,這是戰意;在隊醫眼中,這是腦震盪的症狀,必須立即將球員換出再作詳細檢查。第二天,球員沒有表面傷痕,還可以和隊友嬉皮笑臉。教練遷怒隊醫要求換出球員輸了比賽,卻沒有了解,球員不單只晚晚頭痛失眠,在碰撞一刻起那六小時的回憶,已經消失得無影無踪,根本就需要長期觀察和復康。

另外有一次,球員和對手碰撞扭到膝蓋。隊醫趕通前想做檢查,卻一直被裁判在時限未完卻催促要決定球員能否繼續。在教練的重重壓力下,隊醫決定球員繼續比賽。球員忍著痛完成比賽,到事後求診時,才知道前十字靭帶在碰撞期間斷掉了,還在場上硬撐了三十分鐘。

球員父母在比賽前已經安排他去國外聯賽,事情泡湯了,跑上總會找晦氣。父母將隊醫罵個狗血淋頭足足兩個小時。隊醫感受到委屈,但因為教練和父親是世交,也不能在家長面前說比賽時受到教練唆擺。他只能在事後在更衣室嚎哭了大半天,眼睛腫得看不見了。畢竟是從自己口中出來的決定,沒有被告至吊銷牌照已經算萬幸了。

隊醫在球場的存在,是為了球員的性命安危,成全教練,成全裁判還是成全自己?隊醫撲出來不只是按摩和噴神仙水,在瞬間的夾縫作重大決定,有腎上腺素帶來的快感,因為稍有偏差,牽涉就是千絲萬縷的利害關係;可做對做準了,人家都未必說隊醫是英雄,反倒覺得是有點理所當然。要成為別人的橡皮圖章可以很容易,有時還賺到很多錢;但到做錯決定,別人只會看見,這隊醫有多麼不專業。

要裁判、教練和家長對隊醫有點惻隱之心,原來都可以是個卑微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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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在作者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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