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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童健康服務應該由視光師主導

學童健康服務應該由視光師主導

學童保健的本質在促進及保持學童的身心健康,在於成長中的學童,向其提供保健及預防疾病的綜合服務。衞生署理應掌握不健康的學童,轉介至健康評估中心或專科跟進。保障學童有健康身心,有健康視力,不因貧窮因素左右而使不健康視力學生碪於學習困擾之中。學童保健隱喻著使其學習生活更完整。

學童視力保健有點像品德教育,很難量化成果。以致衛生署對應視力有問題的學童每年的數目難以公開發佈,包括有多少學童需要被轉介去衞生署視光師驗度數配眼鏡?有多少學童患有近視,散光,遠視,斜視,色弱,甚至乎弱視呢?不過,衛生署網頁有解釋以上眼睛健康視覺問題是最為諷刺的境況。

學童患上近視並非一朝一夕形成,或一次過就可以將其近視問題迎刃而解。在每年定期參與了及通過學童保健普查之後,假若學童持續長期不正確使用眼睛,學童會否在其後一年加深近視是取决於外在環境因素和遺傳因素的,甚至現今電子產品的泛濫使用,學童近視不加深是需要靠賴他自己的意志和專業醫護人員的教化。現時學童保健是由護士作前線篩檢視力,過程根本沒有剖析該不合格學童是近視,散光或是遠視,該學童有沒有患上斜視,弱視,需要不需要在黃金時期八歲前及時醫治,根本沒有足夠視光師作合適評估和處理。更遑論希望這些前線護士向陪同的家長提供合適跟進方法及合適減慢近視方法。

究竟學童保健應該由視光師還是護士去執行,處理,更針對那一個專業有資格作合適轉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