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聲明:要求警方就五一遊行惡意對待殘疾遊行人士事件致歉

聲明:要求警方就五一遊行惡意對待殘疾遊行人士事件致歉

1. 關注盲人工廠重建大聯盟工友、學員,及其他來支持大聯盟的義工和殘疾人士約30人,5月1日參加職工盟舉行的五一勞動節集會及遊行;

2. 遊行隊伍中,有全失明人士及曾兩次中風以致行動不便的遊行人士,與義工一起遊行。他們走得較慢,一直留在遊行隊伍末端,警方不斷以「趕收工」口吻催促「行快啲」,甚至要求他們走上行人路以便車輛使用道路。當時義工及遊行人士直接拒絕,明確表示自己是遊行人士,要走遊行路線;

3. 當遊行至灣仔修頓球場附近位置,警方竟然駛走遊行隊伍末端的警車,任由大型巴士在該幾名殘疾人士及義工後方行駛、埋站,蓄意漠視他們的人身安全;警方無視馬路上仍有遊行人士,強行回復路面交通,殘疾人士及義工遊行到灣仔循道衛理香港堂,逼不得已走到行人路上,當時馬路三條行車線已全部通車;

4. 大聯盟其餘的殘疾人士及義工,雖然在遊行隊伍較前端位置,但在遊行至警察總部對出時,亦有不少警員催促「行快啲」,令殘疾遊行人士感到壓力;即使職工盟在遊行隊伍前端暫停前進,欲等候後方的遊行人士,警方亦不停阻撓,要求大會繼續前進;

5. 我們認為,殘疾人士、長者等,縱使身體狀況有不同差異,但絕對有平等參與集會、遊行等公民權利。我們認為警方必須尊重這些差異,也必須尊重遊行人士的多元性,並在公眾集會及遊行等提供合理的便利、協助,包括協調交通及遊行安排,而非由警方主導遊行的節奏;

6. 警方並未有向參加遊行的殘疾人士團體及職工盟主動了解殘疾人士需要,反而以行政方便理由凌駕《基本法》賦予的公民權利,以言語及行政安排限制及削弱不同遊行人士表達訴求的權利,變相為遊行集會強加體力及身體狀況等條件,我們絕對不能接受這個做法;

7. 聯合國《殘疾人士權利公約》的宗旨是促進、保護和確保所有殘疾人充分和平等享有一切人權和基本自由,並促進對殘疾人固有尊嚴的尊重。《公約》自2008年8月31日起對香港生效,《公約》原則亦有訂明「尊重差異,接受殘疾人是人的多樣性的一部分和人類的一份子」、「機會均等」、「無障礙」等,《公約》亦寫明「締約國應當採取一切適當措施,確保殘疾人能夠行使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

8. 當殘疾人士遊行的最大障礙,不是來自身體的殘障,而是來自警方,實屬是社會的可悲,皆因帶頭歧視殘疾人士、剝削他們表達機會的,竟是政府部門;

9. 就此,我們要求警方就五一遊行惡意對待殘疾遊行人士事件公開致歉,檢討未來集會及遊行警方的安排,並承諾協助不同身體狀況的遊行人士參與遊行及集會,確保他們有平等的公民權利。

2019年5月3日

發起/聯署團體:
關注盲人工廠重建大聯盟及義工組
工黨張超雄立法會議員辦事處
香港失明人協進會
香港職工會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