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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勞動節】互助採訪隊(2019)報導系列之四

【五一勞動節】互助採訪隊(2019)報導系列之四

前言

五一勞動節,草根行動媒體和四個基層團體(香港婦女勞工協會、舊區街坊自主促進組、同根社和在港印尼移民工協會)合作組成互助採訪隊,上述團體藉著本次採訪盼與大眾探討所關切的議題,本小隊成員選擇了其中兩組問題採訪受訪者,分別是香港婦女勞工協會和在港印尼移民工協會的問題。現在先讓我們看看,五一的遊行人士,對一些基層議題的看法。

採訪隊有何目的?
1)讓草根媒體實習的同學與所實習團體的街坊/工友有合作機會;
2)讓同學與街坊/工友有練習採訪的機會;
3)讓同學與街坊/工友更了解其他基層團體所關心的議題;
4)讓遊行群眾向公眾表達他們對這些議題的想法;
5)讓我們一起報導一些主流媒體不關注的基層議題。

採訪隊隊員:
Nickolas(第十屆草根媒體實習生)
Lidy(第十屆草根媒體實習生)

我們在遊行隊伍中邀請了何生(保險及金融從業員權益分會成員)、Nelson(浸會大學國際學院學生)、妙婆婆(葵涌邨長者權益關注組和葵涌邨工友組成員)、和劉小姐(工會成員)表達他們對以下問題的看法:

1) 有團體倡議「照顧者津貼」;政府應否給予照顧者津貼? 照顧者的勞動應否受到肯定?

2) 有團體倡議「生活工資」;對於移民家務工和香港人一同爭取享有「生活工資」有何看法?

女工會、照顧照顧者平台等團體提倡照顧者應獲得津貼或其他形式的回饋,是出於對家務是勞動的肯定和提升照顧者的經濟自主。照顧家人和家務不僅是年終無休,日日做到無停手,更是打理我們日常生活、休憩的空間和為打工仔女補給勞動力不可或缺的工作。但社會普遍對照顧者的貢獻不甚重視,更鮮會視家務為應該有償的勞動。而港府現提供的照顧者津貼則只侷限於照顧長者、長期病者及傷殘人士的市民,而且有一系列有關資產的申請條件,只屬扶貧政策,並無補償所有照顧者和從事家務勞動者的意義。那麼參與五一遊行的市民又對照顧者津貼有甚麼意見?

說到照顧者,從事金融及保險業的何生,首先想起的是自己。「要take care 人丫嘛,照顧者咪即係我咯,要take care 父母同仔喎。當然太太都有份照顧。」育有一個讀五年級的兒子的何家,家務內容與不少香港家庭相似,湊仔同溫書少不得,而「返工搵錢比屋企」,何生亦覺得是照顧的一部份。由於何生和從事成衣營銷的太太二人均有出外工作,所以家務不會只由一人擔當,而何生主理的部份 - 湊仔放學、教做功課 - 則「通常一個鐘內就做晒」。自言比太太惡的何生通常負責「教功課」這環節,「因為囝囝無咁聽老婆話」,其它工作,如買餸、煮飯、打理居所等就主要交給太太。

Nelson的媽媽是全職家庭主婦,照顧正在讀書的Nelson和已經投身社會的弟弟。Nelson媽媽主要負責煮晚餐和做家務,而有時亦會「炒散」。Nelson放假時也會分擔一些家務。對於有些人覺得做家務因為沒有錢收而不應該算為勞動,他認為「勞動是要出力出汗個類嘅,要消耗體力嘅,家務勞動理論上都算係勞動。」

對於返工有酬勞,但做家務無糧出,大家又有何看法?

何生雖然認同為老闆打工的付出與家務一樣同為勞動,但始終覺得家中不同人均有自己的角色,各人盡自己的本分並非應獲酬勞的工作。「請姐姐(移工)就話出糧啫,父母邊有㗎……有就梗係最好!但係問邊個攞先?」Nelson認為一般的打工是兩個不認識的人進入僱傭關係,在這種狀態下產出的勞動,可以量化和用金錢回報。但家人是認識的人,理應互相「love and support,未必需要計到咁足。」雖然媽媽現在無償地照顧他,但他日後有機會也會作出回報,而對於要承擔社會規範為每個人在家裡設定的不同崗位,Nelson則覺得家庭成員之間也有一定的共識。

不過,對於退休後一直有接觸上一代的照顧者和記錄他們的故事和歷史的妙婆婆來說,有些婦女為了持家和照顧家人而沒有正式投身社會打工,並不代表他們沒有功勞或貢獻。「喺社會上,每個人都有佢哋嘅作用喺到,所有人都係息息相關、不可或缺。所以無論係屋企入面嘅照顧者,抑或係我哋嘅鄰舍,社會都應該要尊重佢哋。我覺得政府俾津貼照顧者係好應該嘅,因為社會太過忽視佢哋嘅存在,而其實佢哋為咗照顧我哋付出好多,甚至犧牲咗自己嘅理想、遠景同埋前程。」妙婆婆同時指出政府給予照顧者的支援亦必須包括提供託兒服務等各種配套。

何生提到「做家務份糧問邊個攞」的問題,那港府現正推行的長者、長期病患及殘疾人士照顧者津貼,又可否解答「無人出錢」這個疑難?



(繪圖:第十屆草根媒體實習同學 CAROL)

何生了解政策後表示,要政府推行一個覆蓋所有性質的照顧工作及家務勞動的津貼,基本上是沒有可能。他對照港人爭取全民退休保障的經驗指出,「搞咗十幾廿年都無乜眉目,皆因政府話無錢。」而對於政府應如何運用公帑,不同巿民都有自己意見,個人能做的,就只有參與遊行,出一份力,爭取公義。「我固然覺得政府唔應該侷限津貼畀長者同長期病患,應該畀埋兒童照顧者,但政府唔會畀。或者好似退休保障咁,爭取多十幾年啦……」被問到促進社會進步困難重重,為何仍要在五一上街發聲,何生便說希望能夠和其他察覺到社會中的不公的人,將邊緣議題帶入社會主流討論之中。

Nelson表示現時政府實施的長期病患及殘疾人士和長者照顧津貼的申請條件太苛刻,但算是一個好開始。Nelson批評政府將公共資源用於明日大嶼等「大白象基建」,寧願擺錢去做些不切實際的裝扮,都不去處理社會上不同持份者的實際需要。Nelson指出殘疾人士需要貼身護理,照顧者的工作量很大,因此認為透過津貼支援他們不無道理。但他同時認為給照顧者提供金錢上的援助,只能解燃眉之急。長遠來說,政府應當考慮透過增加社區配套,譬如增加復康及託兒中心和投放更多資源予醫療系統,因為這些政策才能真正減輕照顧者的負擔,為他們分憂。

妙婆婆更指出在我們背後默默耕耘的照顧者,不單需要尊重、關懷、感激和肯定,還需要他們身處的社群了解他們的需要和經歷,從而為這群常被主流社會輕視的照顧者提供適當的身心和精神上的支援。而鄰舍之間亦應該互相幫助,以分擔照顧工作。「好似以前咁,幫隔離屋接小朋友放學,睇著佢做功課。我哋嗰陣個個人都守望相助,唔係依家咁冷漠,依家啲人之間多咗疑心同猜忌。」


除了家裡的無償勞動的照顧者,香港還有近三十八萬個的擔任著照顧者角色的移民家務工。經常被稱為「外傭」的移民家務工也在今天的遊行隊伍中。我們用移民家務工(簡稱移工)而不用「外傭」來稱呼,是要正視移工也是在本地工作和生活的工人,應享有本地工人的權益。印尼移工網絡、亞洲移居人士聯盟與國際移民聯盟(JBMI-AMCB-IMA)的成員雖排在遊行隊伍的最後,卻是人馬最鼎盛的群體。他們穿顯眼的紅色恤衫,有的頭上帶著寫有「We Are Workers, Not Slave 我們是工人,不是奴隸」的紙造帽子,有的打鼓唱歌:「加人工,加人工,加呀加人工」,以耳熟能詳的 Jingle Bells 曲填入廣東話歌詞唱出他們的訴求。

去片:https://archive.org/details/kayankung

移工組織於今年的遊行提出「移民與本地工人聯合起來爭取生活工資」。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的工作報告對生活工資的定義,合理的工資水準不應僅讓工人足夠維持生存。生活工資的概念是指工人除負擔自己的基本生活所需以外,亦能養活家人、參與社交和文化生活、為未來打算、留下積蓄未雨綢繆,並享有當地貧窮線之上的生活水準。拿生活工資的工人理應能按當時當地的經濟發展,過有尊嚴的生活。樂施會於2018年12月發表的《香港生活工資研究報告》指出,以僱員每月工作26日,每日8小時計算,生活工資每小時應有HK$54.7。若以生活工資計算移工工資, 減去僱主分擔的起居飲食開支後,移工的淨收入應為HK$5894(現時移工的法定最低可接受月薪為HK$4520)。以下為團體計算的方式:


(製圖:第十屆草媒實習同學NICKOLAS及LIDY)

家中兩老年紀漸長何生將來或有需要請移工幫補家務;那他對移工在爭取生活工資又是否認同?「如果姐姐(移工)工作稱職,做到佢應做嘅本分,咁(生活工資)係ok嘅。」不過,生活工資的概念是工人獲得的薪酬,應起碼足夠讓其補給自己的勞動力,過健康和有尊嚴的生活,不與移工的工作表現好壞掛勾。而如果移工工作能力高,表現優秀,僱主則可以在生活工資的基礎上加以獎賞。

何生認為一般僱主應該可以負擔移工加薪,但同時擔心某些依賴移工的基層家庭或會面對財政上的困難。何生猜想可能一個家庭要「每人月入萬五,先會負擔到。」根據入境處現時規定,整個家庭每月入息達一萬五千元便合乎招聘移工的資格;政府制訂此策時,似乎未有考慮僱傭移工的家庭應該有足夠條件照顧好移工的日常生活所需; 雖然政府聲稱會定時檢討收入水平,但月入一萬五千的要求已實行超過十年,仍未有因通脹或現時經濟狀況調節。

劉小姐在三十年前曾經僱用過一個菲律賓家務工,照顧她的孩子從一歲到六歲。她對她那時僱傭的家務工評價有佳,稱讚她老實,洗衣服的時候在衣褲裡拾到500元會和她說,也很疼她的孩子。

參與五一遊行的移民家務工提出本地人與移工應同享生活工資的訴求,並爭取移民家務工的每月薪金增至HK$5894。她認為現在移民家務工的人工(HK$4520)是夠的,因為他們的人工是寄返去鄉下用,移民家務工如果不夠錢用的話,就不要將全部的工資寄返本國,可以寄少一些。

不過,據我們過去兩個月的週日在維多利亞公園和印尼移工的接觸和初步統計,了解到移工在香港的必須開銷也佔他們人工相當一部分:除了每個月支付電話費,買護理用品,還有放假時的交通費和飲食。移工也會有逛街買衫扮靚等其他消費需要。



(製圖:第十屆草媒實習同學NICKOLAS及LIDY)

根據移工組織的統計,香港移民家務工的薪水超過一半用於還中介費。據草媒了解,現在在港的印尼移民家務工第一次出國前六至九個月均需每月要繳付超過兩千港元的中介費,劉小姐她30年前請的菲律賓家務工是經朋友請的家務工介紹的,不需要經過中介公司。了解到上述情況,她認為移民家務工如果被中介公司超額收費在被收取時候就要「出聲」,去對抗這些不公平。移民家務工與港人一樣,同樣有權力去爭取權益。而實際上,移工已經反對超收中介費多年,例如2007年成立的PILAR(印尼移工反對超收費用聯盟),十多年來協同移工追討被印尼僱傭中介公司超收的中介費。PILAR和多個印尼移工組織一直有向印尼大使館反映超收中介費的情況,但成功向中介公司討回費用的個案很少。例如2018年首四個月有超過300個超收個案,但成功討回費用的只有14個個案,可見成功討回超收的中介費是一件很難的事。

劉小姐也擔心,僱主已經幫移民家務工承擔起居飲食以及醫療費用,如果再加人工,會增加僱主的負擔,因為現在大多數僱主都是打工仔,不像以前,請家務工的都是有錢人。不過,當我們提出打工仔需要請移工幫手照顧家裡的長者和兒童,而且還負擔不起合理的生活工資給移工的話,那是要全面看待的社會問題。政府沒有足夠的資源去支援,那麼照顧長者和兒童的責任都給到個人家庭去承擔。劉小姐也同意這個觀點,認為政府配套的福利機搆做得不好,應該提供更多的安老服務和托兒服務。

妙婆婆認同移工同樣需要社會肯定他們的貢獻、給予他們尊重及合理的生活的條件,但對於移工要求加薪至生活工資水平,妙婆婆則認為治標不治本。「最關鍵係政府能唔能夠控制通貨膨脹,係咪先?問題其實唔係我哋嘅工資唔多、唔夠,而係我哋永遠都追唔上物價。如果政府能夠正視呢個問題同做好監管,就唔會有入不敷支的問題出現。」

而在妙婆婆的理想社會裡面,無論是底層的「非專業」工人或是有學識的「寫字樓工」,都是對社會有貢獻的人,薪酬相差不應太大。人工多少也好,政府若能夠保障所有人能夠有合理薪酬以應付生活所需,而市民可以安穩生活,社會自然會「少啲怨言」。

妙婆婆亦指出社會上很多人忽視了移工因離鄉別井而要面對的鄉愁和心靈創傷;這些創傷更是「再多嘅錢都唔可能補償到」,所以比加薪更重要的是讓移工有八小時標準工時,使他們可以定時休息及有時間與家人(隔著螢幕)相聚。「人係唔可能好似鐵人咁返足幾更,所以依家移工嘅工時係唔正常,令人好勞累,健康唔好。」勞動人口不健康,到頭來也是政府要付的支出,何不讓工人有足夠的作息和放鬆身心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