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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說宜家家居「食我豆腐」廣告有問題 - 從國際標準看香港性/別文化

為何說宜家家居「食我豆腐」廣告有問題 - 從國際標準看香港性/別文化

今年五月三日,IKEA宜家家居在香港的 Facebook 平台登出一個以「只要你鍾意隨時都可以嚟食我豆腐」的海報,被性/別公義委員會批評廣告帶有性別化的信號營造出「一種女性嬌羞期待自己身體被『吃豆腐』的效果」,以及強化「女性的身體作為隨時可以侵犯甚至期待著被侵犯的對象」的符號。批評文章一出便激起千重浪,團體Facebook專頁更被網民圍剿,由原本的滿分5分急跌至1.2分,都算是香港史上Facebook專頁的新低!然而,團體未有退縮,陸續有新一步的行動。

究竟被網民圍剿就是否等於IKEA香港的廣告真的毫無問題,不能指責呢?存不存在某些網民所強調的主旋律 – 就是,批評沒問題的廣告就是搵嘢嚟攪,打壓創作自由,甚至是歧視男性呢?我們不妨參考世界上的重要科學研究文獻,來探探批評文章背後的所以然。

根據美國國家科學、工程及醫學學院(National Academies of Science, Engineering and Medicine, USA)對性騷擾的世界性專家共識意見研究報告 (NASEM 2018) 所指出,性騷擾主要分為三類 – 1) 性脅迫,2) 不受歡迎與性有關的行為,及 3) 性別騷擾。通常普羅大眾最容易察覺或了解的性騷擾就是帶有侵略性的 1) 或部份的 2),而 3) 則常常躲於大眾意識的眼底下,因為它們通常以更隱晦、更抽象的形式出現。性別騷擾所指的是主要對某性別群體 (通常是女性) 的成員傳達惡意/不友善、排斥或二等地位的口頭或非口頭行為。例子可包括無心或有心的語言、笑話及評語等。換句話說,「性別騷擾」這一詞所指涉的性騷擾類型強調的是這些帶有傷害性甚或違法的性騷擾不必需要是一個具體化的性行為(USEEOC n.d.b.)。請參閱圖表(一)有關性騷擾的三大種類及其例子。而根據這專家定義,IKEA香港的「食我豆腐」廣告雖不是帶有明顯入侵或攻擊性的性脅迫,亦不屬於不受歡迎與性有關的行為,但卻屬於性別騷擾類型的性騷擾的範本例子。

更嚴重的是,性別騷擾是所有性騷擾類型最被忽視的種類(Holland and Cortina 2013),部份因為其他種類的性騷擾通常都是以更容易被察覺、更激烈的姿態呈現出來。不少研究亦發現,一個瀰漫着性別騷擾的環境會令性脅迫及不受歡迎與性有關的行為的事件更多機會發生(NASEM 2018)。這裡不是說「食我豆腐」海報會直接令人想入非非、要吃其他人豆腐,而是拿性騷擾語句來開玩笑的海報作為宣傳工具幫助締造了一個把性騷擾正常化、大事化小的文化環境,再通過互聯網平台傳播至工作環境以外的社會,鞏固了正常化性騷擾的社會氣候。研究亦不約而同地發現,一個環境(學校、機構、社會)內的環境文化和氣氛,是最能用於估算該環境中所發生的性騷擾個案的有效指標(Fitzgerald et al. 1997; Glomb et al. 1997)。此外,性騷擾是環境性的,意思是它不需要指名道姓地對準某一個個人或一群人(Parker 2008, 947) ,而且它的影響是可以超越本來被性騷擾的直接目標人物(Glomb et al. 1997)。

所以,一個對性別騷擾不敏銳甚至縱容的氣候環境很大機會把性騷擾正常化,甚或大事化小,亦會簡接地憎加及強化其他更嚴重類型的性騷擾發生的機會。故此,國際性/別研究專家們在美國國家學院的報告中均達成共識地認為一個對打擊性騷擾負責任的機構或公司應該需要注意所有形式的性騷擾,包括性別騷擾 (NASEM 2018),這是報告中其中一個最為緊要的建議。

當然,還會有一些人認為邀請人食自己的豆腐就是換言之給了對方同意,所以便不構成性騷擾了。那麼,讓我們幻想一個假設的情況,就是現在「食豆腐」是指強姦或者是性騷擾小朋友(為什麼會變成這個定義不是重點,因為這只是一個以假設性的問題來導向大家思考的方法),大家可能又不會感覺那麼良好地認為廣告已經邀請了大家去強姦或性騷擾小朋友,所以大家已經有了彼此之間的同意;我估計會多了不少人原本覺得無問題,也開始覺得還是怪怪的了。換句話說,其實這裡的問題不在於是否有彼此間同意,而是沒有強姦那麼暴力的性騷擾(如「抽水」、「鹹豬手」、「博懵」、「食豆腐」等)在香港的文化底蘊中是不被重視的,它甚至是可以被大公司拿來當玩笑的宣傳手法。

在此呼籲IKEA香港不要像我們政府一意孤行,可以聽到大眾的訴求及世界專家的建議,把廣告下架。這絕對不是不尊重大家享受這笑話的權利,因為無人叫你唔准笑;也不是不尊重創作自由,因為創意是無限的,世界上又豈會只剩下含有性暴力意味的玩笑;亦不是不尊重大家吃豆腐味雪糕的權利,因為廣告下架根本不代表雪糕就要下架;更不是歧視被性騷擾過的男士,因為我相信被騷擾過的男士 (包括自己)也明白性騷擾所帶來的苦困。最後,希望有心的香港人一起反思今次事件所帶出的社會問題 -- 就是,香港大眾仍然存在認為性騷擾不是甚麼嚴重事的文化。這是否我們希望我們身邊的人或子女所生活及成長的地方呢?還是,我們都希望香港可以成為一個更懂得互相尊重,更加性別有善的地方呢?我相信我哋可以比「講吓笑啫!」做得更好。

參考文獻:
National Academies of Sciences, Engineering, and Medicine (NASEM) (2018). Sexual Harassment of Women: Climate, Culture, and Consequences in Academic Sciences, Engineering, and Medicine. Washington, DC: The National Academies Press.
Holland, K. J., and Cortina, L. M. (2013). When sexism and feminism collide. Psychology of Women Quarterly.
USEEOC. n.d.b. Harassment. Available at
Fitzgerald, L. F., Swan, S., and Magley, V. (1997). But Was it Really Sexual Harassment?: Legal,
Behavioral, and Psychological Definitions of the Workplace Victimization of Women. In W. T.
O’Donohue (ed.), Sexual harassment: Theory, research, and treatment. Boston: Allyn & Bacon
Glomb, T., Richman, W., Hulin, C. L., Drasgow, F., Schneider, K., and Fitzgerald, L. F. (1997).
Ambient sexual harassment: An integrated model of antecedents and consequences. Organiza- tional Behavior and Human Decision Processes, 71(3), 309–328.
Parker, K. H. B. (2008). Ambient harassment under Title VII: Reconsidering the workplace environ- ment.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Law Review, 102, 946–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