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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立法會發警示期間限每名議員5職員工作 民主派議助抗議

【逃犯條例】立法會發警示期間限每名議員5職員工作 民主派議助抗議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明日恢復二讀審議《逃犯條例》修訂,立法會秘書處今午宣佈特別安排,如果立法會發出「黃色警示」,除了有特別原因及已獲行政管理委員會同意外,每名議員最多只可有5名職員在大樓內辦公。民主派議員助理下午抗議秘書處的安排。

秘書處指,視乎立法會綜合大樓圓鼓範圍及附近一帶的情況,立法會會發出顏色警示。秘書處要求議員在今日6時前交出最多5名職員的姓名,一旦發出黃色警示,其他職員的通行證均會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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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超雄議員助理葉健強表示,不滿行管會的限制,批評政策針對議員助理,「當議員助理唔係人」,應一併實施在秘書處職員身上。他表示,議員助理不是暴徒或逃犯,斥行管會的決定無恥。

前立法會議員、現為兼職議員助理的姚松炎則對獨媒表示,行管會的做法顯然不是為人服務,倒行逆施。他指,現時每個議員辦事處擁有14名職員,突然更改政策,令議員的工作受影響,直接影響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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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立法會已暫時關閉示威區 ,警員在示威區及圓鼓底其他範圍候命和巡邏。發出顏色警示期間,立法會將停止接待訪客,並會聘請臨時保安,協助保安執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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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麥馬高、周頌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