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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永遠是加法——寄語氣餒的抗爭者

存在,永遠是加法——寄語氣餒的抗爭者

當筆者看著最新的數字,傳真社公佈的「七一」至今,單是 Telegram 的群組,每天便有約 30000 條迷茫失落的訊息,每日至少 4 宗自殺求助的個案——再加上與反送中運動相關的四位烈士——除了意味著要不斷的向政府施壓,更意味著「自殺」此問題的探討,是如此的必要。如果你有輕生的念頭,盼你能冷靜下來,思慮一下筆者提出的幾點;如果只是氣餒,還望你能抽空看看這些關於人生意義的話語。

(一)當下的輿論,總是強調「二百萬 + X」這個數字。筆者不明白這個「加法」從何而來,因為在「二百萬 + 1」以後,其實每一名烈士,就是我們二百萬之一員。在叫醒那些「裝睡的人」以前,或需先清醒過來:一個人選擇輕生,是徹徹底底的「減法」。為什麼?讓我告訴你真相——沒有人性的港共政權、助紂為虐的政客走狗、只關心吃喝玩樂的犬儒主義者,不會在乎烈士的犧牲,魯迅早就說過。當權者能視二百萬市民為無物,自也能視每一位烈士的生命如螻蟻,對他們而言,烈士的死,是「不增不減」;相反,真正在乎者,是全港有良心的市民、是你的戰友與手足、是你的朋友與親人。當你以為生命的毀滅是「減一」,其實是算錯了,那是算式中「以二百萬為倍數」的「減法」,因為在乎你的人,將悲痛不已,心碎一地。你當刻如此絕望,想必你也知道,心靈的修補,對他們而言,實非一朝一夕之事,就如那些至今心病未癒的天安門母親。

(二)如果自殺是為了警醒世人,那麼我們也早已三思明白制度的荒謬。平地一聲雷,無恥的「禮義廉」將繼續的充耳不聞,潛在的醒覺者皆已受到感召,本來就一起同行的手足則無比哀痛。如果你以死相諫的對象,是那些「裝睡的人」,則自殺完全沒有意義。卑鄙是卑鄙者的墓誌銘——林鄭月娥在禮賓府,聽見「雷鳴」,就是雷鳴。她壓根兒不會思考她「會不會比雷劈」,因為從當下的事實可見,她滿腦子擔憂的不過是會不會被中央「燉冬菇」。

(三)我們所應有的那些受「基本法」所保障的公民權利,一直被蠶食,那些被中央欽點、由小圈子選出來的歷屆特首,就是加快這「一國一制」蠶食過程的傀儡與共謀。抗爭者在捍衛應有權利的同時,卻別忘了我們還有一天賦人權,那就是李敖所說的:「後死者有權在先死者墳上撒尿。」年輕人,保留性命,要想得長遠一點,我們都知道誰是全民公敵。

(四)政府是手段或工具,公民的福祉才是目的。我們之所以會參與各種政治運動,為的就是後者。我打個比方:如果你買了一個鎚子回家,後來發覺這個鎚子大有問題,不但鎚頭與木柄接駁不穩,那個鎚頭更掉了下來,砸到你的腳趾——你會因為這個鎚子,而否定自己的人生意義,甚至氣憤之下,懸樑自盡嗎?不會的。千萬不要本末倒置,視工具為所有、視工具為目的、視工具為人生意義之寄託。殉道者往往是最在乎生命、最在乎社會的一群人,依此,更不應因為那些真正的「輕生者(輕視生命者)」而犧牲。自殺其實需要極大的勇氣,當你自殺的念頭「一閃而過」的時候,應該將這份勇氣、這份重視,轉化在長期的抗爭之中。

(五)熊培雲於《自由在高處》一書中,提及過他的人生態度,值得參考。他說:當逆境越是在給我們做減法的時候,越要想著給自己做加法;越是在悲觀的環境裡,越要保持樂觀;越是有消極行為在影響你的時候,越要積極生活;如果別人給你做減法,你自己也給自己做減法,這無異於給予自己的命運落井下石。……「大環境可以決定你的自由度,但你內心還有一個小環境,那裡有你對美好生活的自由裁量權。而這完全在於你的覺悟,在於你對生命、對世界的理解。……此所謂,你可以摧毀我自由的創造,卻不能摧毀我對自由的嚮往。生活是可以選擇的。如果你因為絕望而想自殺,你仍是可以選擇的。你可以選擇赦免你自己,選擇不對自己的生命行刑,讓自己有機會從頭再來。」

(六)絕望的出現恰證明重拾希望的可能,但前提是:必先活著。

(七)當你對這個政府或者現況感到絕望,請你看看身邊、或者你所知道的仍在努力的那些戰友。環顧四周,一直有人在關心這個社會,從「六一六遊行」的二百萬人,到 G20 會議前夕將聲音傳遍世界各地的連登兒女,然後是前晚的八千位守護孩子的母親,及至當下各區的「連儂牆」,以至於各路明辨是非因而盡己所能的手足……都在守護我城的核心價值。你並不孤單,亦不會孤單。因爲抗爭者的「族譜」是跨越時空的,共同體之所以相繫相連,就是因為站在雞蛋一方的人們所捍衛並深信著的人權價值。劉曉波若是在生,一樣會如艾未未般,支持我們。

(八)卡繆(Albert Camus)說過,真正嚴肅的哲學議題只有一個,那就是:「自殺。」人世間的「荒謬」一直是卡繆所思考的議題,因為未滿一歲,他的父親便在戰爭中陣亡。後來,一九三三年,希特拉上台,隨之而來的是戰爭、迫害與屠殺。法西斯的猖獗,讓人看不到希望,亦沒有人知道幽冥來臨以後,晨曦會何時升起。然而,在這人類歷史的殘酷低谷,卡繆還是選擇了抗爭——他參加了巴比塞(Henri Barbusse)所領導的反法西斯運動,就像他所創作的小說《瘟疫》裡的主角那樣,身為醫師的里厄(Rieux),面對自私的政客、腐敗的政府,在鼠疫瀰漫因而萎靡不振、受到封鎖的城市之中,他仍然選擇挺身而出、救助病人。

(九)且你當需知道:有因必有果。種善因,必得善果,無論那是有形的、無形的,抑或是近的、遠的。所有的民主運動都是持久戰,我們不應該在等待「綠燈」的時候,就絕望了,更何況那是一支損壞的交通燈。燈壞了,我們當盡能力告訴別人,否則哪來日後的修補,或者過路人的自主跨越。若生命沒有了,能種的因,就停止了;能抗衡惡果的那些潛在的善因,也就滅絕了。

(十)人生的本質是什麼?是無常。所以生活總是不盡人意,而「碰壁」乃常有之事。「天氣不似預期」,讓人產生「失落感」甚或「荒謬感」,面對這些,卡繆卻認為:意識到荒謬的存在,並非一種了無生氣的完結(it should not become a dead end),反而是豐沃的起義與抗命之起始(it arouses a revolt that can become fruitful)。

(十一)面對無常,乃知因果為法。從小到大,從牙牙學語,到學習走路,沒有誰是一次、兩次便吿成功的。每個人都經歷過失敗,且必經歷失敗,但我們都一一跨越過去了。現在回首,舊時的不如意,其實正成就了當下之意義——沒有「學語」之失敗,我們哪來的能力控訴這腐朽的政權;沒有「學行」的失敗,我們哪來的能力去遊行、野餐、包圍,與互相救助。沒有雨傘的經驗,哪有今朝之如水一般沒有大台的團結與組織。悟因果,乃知人生是加法,是意義的不斷累積——沒有任何外在的事物,包括政府的冷漠、無理的抨擊、他人的割席、子彈與拳頭,能摧毀你所堅守的價值,與曾經所作之一切的意義。

(十二)讓我告訴你存在主義者思維。存在主義,就是面對巨石的滾落,仍然自主的選擇把石頭推上去。那是一位名叫「西西弗斯」的神祇。祂知道石頭到了山峰,必會再次滾下,然而卻沒有選擇「放棄生命」或「逃避現實」,因為祂是一名樂觀的悲觀主義者:作最壞的打算,卻不停的實踐。那麼,實踐所謂何事?為了心中的理想。容我引朗天於《五十自述——真實的理想主義》所寫過的一番說話:「真實的理想主義者難道不就是那些不問成效的理想鬥士嗎?抱著總會錯過理想實現的領悟,理想主義者不再斤斤計較理想能否實現,不再理會結局是喜是悲,而只根據自己信守的價值,不斷嘗試不同的奮鬥可能。」

(十三)抗爭之道,追求理想之道,是求因而不求果的。不應該把焦點放在果,但內心卻心知肚明:有因必有果。佛家有一句說話:「菩薩畏因,凡夫畏果。」凡夫俗子,總是執著於最終的結果,由是生苦痛;但菩薩卻不同,菩薩更在乎因,所以才會說:「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這句話裡頭,地獄所指的,不是死亡;它所指的,是菩薩不計較哪怕如地獄一般惡劣的遭遇。如果你是烈士,你打算為香港而犧牲,那麼你就是有菩薩的心祥,而菩薩並不計較最終的結果,更不會因極權的冷漠以對而心生氣餒。此是菩薩之大無畏。如果你是凡夫俗子、普羅大眾,那麼選擇重因而輕果,可得人生之安祥圓滿,這也是為理想而抗爭之道。生活艱難,處處皆是逆境,對於每一位試圖改變自己或時代命運的人來說——與其著重於周遭環境對你做了什麼,不如在意自己做了什麼。重因者,不忘初衷,而念念不忘,必有迴響。

(十四)相反,在乎結果的人,越是計算、越是現實,看見滿地的落葉,肯定悲秋而心傷。但卡繆卻告訴我們:存在主義者會把秋天視為「第二場春天」,因為他們視每一塊枯黃的落葉為花朵(Autumn is a second Spring when every leaf is a flower)。依此,存在主義者總能化死為生。

(十五)如果人生的基調是無常且荒謬的,那麼沿途所遇到的點滴光明,更值得感恩。星火可以燎原,就是因為流轉中,沒所謂順風逆風,能不斷傳承。當你抬頭看見星光,或因其明滅而悲喜,卻忘了:你就是那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