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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調查委員會職責範圍的聯署聲明

就調查委員會職責範圍的聯署聲明

攝影:阿船

2019年7月23日
就調查委員會職責範圍的聯署聲明

引言

我們曾於6月23日發起聯署致函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促請她立即撤回《逃犯條例》修訂建議及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其後,修例引起的政府管治及社會秩序問題持續惡化,社會分裂,我們特別憂心警民衝突的雙方互相指責對方使用過份武力。這情況不容繼續下去。

我們現再度聯署,強烈要求政府引用香港法例第86章,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這是修補撕裂、尋求和解、唯一公認的最有效方法。

真相不得彰顯,和解就無從達到,而彰顯真相,有賴具公信力的調查。

我們拋磚引玉,建議下述的調查委員會職權範圍,歡迎公眾以此為基礎,提出其他意見,集思廣益,促成此事。

調查委員會職權範圍:
1. 調查政府提出《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引起社會廣泛反對的成因和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從宣布修例至6月15日暫緩但不撤回修例的處理手法是否恰當。
2. 調查警方與示威人士(或其他公眾人士)多次衝突的事實和情況,包括2019年6月9日、6月12日、6月16日、6月21日、6月26日、7月1日、7月14日、7月21日,及委員會認為應調查的其他衝突。調查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a)是否有任何事件顯示示威人士(或其他公眾人士)使用過份武力或策略故意激發與警方的衝突;
(b)檢討警方為應付衝突所採取的部署及行動的恰當性,包括武力是否合乎比例、是否切合防止暴力與受傷,及/或恢復社會秩序的目的。

3. 基於以上(1)和(2)的調查結果,提出有助社會和解的適當措施的建議。

聯署人:(按筆畫次序)34 人
王永平
方敏生
布簡瓊
朱幼麟
余若薇
何秀蘭
何沛謙
何俊仁
李永達
李卓人
李華明
李鵬飛
吳靄儀
林鉅成
苗學禮
施祖祥
俞宗怡
陳方安生
陳家洛
殷志明
梁家傑
張文光
張玉堂
張國柱
單仲偕
黃宏發
楊森
鄭家富
鄭經翰
劉慧卿
歐耀佳
黎慶寧
蕭寶珍
盧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