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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調查委員會檢討憲法日

獨立調查委員會檢討憲法日

題目是一個小遊戲,將三件事放在一起,因現實事情常常顛倒,就從後面開始談吧!

據說,十二月四號是中共「憲法日」,而且是第六屆。「人大」一哥栗戰書要港人「領會中央精神、領會憲法」云云。話說它的第一部憲法1954年出台,此一稱為「五四憲法」的東西,雖被視為文獻,當年卻遭毛主席提醒:不要「迷信憲法」!五七年更指示周恩來等在大學「取消憲治課」。
因此,今日唸咒式依法施政之類,可思過半!

大小憲法 自說自話

憲法,是國之大法,法中之法,法上之法。香港的基本法,被一些人當作小憲法,意思是指它從屬於國家的憲法,而其母國則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它的法自然是大憲法,兩年前,中共十九大宣稱對香港有「全面管治權」,引發1800位法律界黑衣人靜默遊行。有用嗎?不知道,因為有文章解讀成「全面管治」與「高度自治」有「共生」關係,哈!亦即自回歸以來的「自古以來」大概與此有關。人大831落閘,絕非偶然在此。

林太自溺於文字死局

林鄭月娥的思維和行為,真是別闢蹊徑,由「絕對不徹回」到「暫緩」,又由「暫緩」到創造性的「壽終正寢」,再反向地答應「徹回」,撲朔迷離,峰迴路轉!如今,食過番尋味,將各界要求的「調查」改用「檢討」,經過六月十二日之役,理應知道香港人不願再做阿蒙,被特區和北大人「忽悠」(粵語「老點」,雅詞「耍弄」。
語言文字,一方面要準確,另一方面有彈性,否則就沒有「中央全面管治權和特區高度自治權的共生有機說法」。

好,檢討就檢討!

第一,檢討港府當初提出修訂,有冇沙盤推演吉凶?
第二,檢討商界、法律人、學術圈紛紛提出質疑之後,何以小眉小貌地「忽悠」市民;
第三,檢討一百萬人上街遊行,何以視抗議如無物,堅持如期上立法會二讀三讀,幻想強勢通過;
第四,檢討出現太古廣場青年梁淩杰死諫,雖有二百萬人示威,仍舊冥頑不靈,終至兩敗俱傷達半年;
第五,檢討何以用警察「鎮壓處理」政治問題,造成彼此都「以暴易暴」,先是強調「冇定性」為暴亂,後來則言必稱暴?
第六,檢討何以北京下旨「止暴制亂」之後,保皇黨民建聯和特區司局官員、警方記者會,一律唸唸有辭此四字咒?
第七,檢討的問題太多了!檢討要能夠改善、要重返軌道才有意義。

現代中國的正式憲法

歷史是當權者寫的嗎?不是!中華民國第一部憲法,主持制訂的是張君勱先生,施行於抗戰勝利後的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廿五日,稱為「行憲紀念日」,她比中共的憲法早六年或幾十年,日期則早二十一天。

近年,內地不少討論憲政的學者,認為必須「回歸憲制」,而不是嘴巴說、文字印。香港的「反送中」,對期待憲政大開張的朋友們,對區議員勝負雙方,有甚麼樣的啟發呢?

@20191204 中國共產黨第四部「憲法」的相關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