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台北記者會,「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說,香港局勢嚴峻,應儘速落實難民法、修訂港澳條例,幫助香港朋友;代表團說,各黨團應「難民法」列為優先,或啟動「港澳條例第18條」。徐表示,執政黨這次選舉「撿到槍」,要積極幫助香港朋友。
悅甫案 時代力量是立法院第三大的小政黨,淺綠,主張台獨。幫香港應肯定,但方式不只一個。
難民法草案擺在中華民國立法院超過10年,而第18條規定,對因政治因素而受緊急危害之港澳居民,得提供必要援助。
九月份,眾志黃之鋒等訪台,黃曾投書籲推《難民法》,引發討論,但行政院不列該法優先,院長蘇貞昌表示,現有機制完備。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說主因是「避免成為中共羅織罪名的藉口」和「考量國家安全的威脅」。
悅甫案 延宕10年,一來現實因素,二來政黨立場,爭論不斷,此乃民主議題的代價。
中華戰畧學會張競對浸信會大學學生會長方仲賢臉書貼文,指責民進黨用港人鮮血換選票,張先生異議如下:
1. 方同學,若您具備與臺灣鄉親溝通誠意,請不要書寫廣東語式中文,若您無意展現唯我獨尊目無他人之「大廣佬沙文主義」,請您多花點時間,好好書寫華人社會能共同理解之中文語辭。否則我也可以寫些臺灣社會獨有語彙,或是臺灣年輕朋友相互溝通的火星文式中文。
2. 您說「面對中共武統威脅,台灣人救援香港人是必要之義務,也是必要的戰略方針,否則香港淪陷,台灣將在華人自由世界面臨被徹底孤立。」完全不符事實。香港早在1997年7月1日透過和平協議,交由北京統治,若要說淪陷,香港自鴉片戰爭割讓給英國後就已淪陷多年。香港目前已有解放軍駐軍,對外各項外交事務都要透過北京駐港外交部專員公署獲得認可,若要說淪陷,香港早已淪陷,而且中華民國在華人自由世界從未面臨徹底孤立。
3. 中華民國對港澳同胞有「港澳人民關係條例」,足以處理當前情勢。目前香港和平聚會表達對港府政策疑慮,抗議港府施政不當,屬於公民言論自由範疇。
4. 對暴力滋事者入境,鄉親們充滿疑慮;特別是曾在臺灣殺人,潛逃回港,因此都支持政府,不要另立法條來為暴力滋事者另開後門。移居臺灣,須自港澳獲得「良民證明」。中華民國絕不能包庇犯罪滋事者,不論打出任何政治理由當偽裝。當年收容卓長仁以反共義士名義來臺,結果又在臺灣犯下重大刑案,狗是改不了吃屎的,今天在香港暴力滋事,來臺灣不會有可能變成良民。
5. 請不要左一個臺灣政府,右一個臺灣政府,我們是中華民國,假若您連這個基本尊重都沒有,那您的書都不知讀到那邊去了?假若我隨便亂稱您的姓名,您的感受如何?我要提醒您,中華民國是中華民國,其與香港地位完全不同,您之所以會誤認「今日香港、明日臺灣」,就是您忽略掉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中華民國不會走上與香港同樣的命運,因為我們的未來是由我們決定,而1997年香港的命運是由北京與倫敦決定;蔡英文總統不會連這個差別都搞不清楚。
6. 民進黨有沒有用「今日香港、明日臺灣」來政治操作,那是您個人見解,不該指稱「民進黨有用香港人的鮮血,換取台灣人的選票之嫌。」
7. 林鄭月娥所作決策不合期待,您們就進行抗爭,蔡總統拒絕難民法,您們亦開始口誅筆伐,難道您認為蔡英文跟林鄭月娥同樣無能嗎?若任何人對您們私下承諾,而您們未曾留下證據,那麼您們天真受騙被人利用,確實就別怪別人。
8. 蔡英文堅持「港澳人民關係條例」處理問題,嚴格把關,避免暴力滋事份子混入臺灣,卻是肯定。若總統不考慮中華民國安全,才是墮落到與林鄭月娥相同檔次呢!
9. 麻煩方同學臉書加上中文姓名,加註英文是需要,沒必要不用中文。
案 張的九點可議之處也有(另文討論),「暴力滋事」字樣出現不只一次,值得注意。查察其所屬學會,有意外發現,請看:
中華戰畧學會的FB小字註明屬政治組織,其網頁稱「台灣指南」Directory of TAIWAN,首頁是第一部份「概述」,第二部份「台灣政府駐外單位」,分為領事館等八欄目,其中的 7是「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國內外單位」。
案 悦甫從不用「台灣政府」「台灣國旗」「台灣護照」之類,但對外國人用是理解的;香港電視新聞必冠「總統」於蔡英文、馬英九之前,可佩;星島日報雖左,稱「蔡總統」前,亦有「在台灣」三字,有趣。
嶺南大學會長陳穎茵說,「反送中一役,是我們的終局之戰」。
案 自不自由,在此一役,大家未必絶對同意,但六千手足被捕,墜樓、溺死、虐打、姦污等生命,如何釋懷?
@20191212 六一二半年 海外專家終止監警會工作

